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人民政府本级宝坻区大口屯镇派出所装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ZLZH21ZB031)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区域: | 天津-宝坻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21.05.20 | 截止时间: | 2021-06-02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5-21,截止日期:2021-06-02,公告主要内容为:宝坻区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人民政府本级宝坻区大口屯镇派出所装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天津-宝坻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ZLZH21ZB031)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人民政府本级 宝坻区大口屯镇派出所装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ZLZH21ZB03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宝坻区大口屯镇派出所装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与环城南路交口南150米路东侧润泽楼 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LZH21ZB031
项目名称:宝坻区大口屯镇派出所装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6.8211万元
最高限价:176.8211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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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8211 |
176.82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宝坻区大口屯镇派出所装修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房修土建工程、房修电气工程、房修弱电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质保期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3%的扣除(供应商自身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给予3%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同时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注: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3%的扣除(供应商自身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给予3%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未申请取得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普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证书。
(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配置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无在施工程记录;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技术负责人 1 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机关出具)。
(6)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函。
(8)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出具情况书面说明。
(10)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报名,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1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1日到 2021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与环城南路交口南150米路东侧润泽楼 2楼
方式:现场报名及获取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人报名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授权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交纳磋商文件费后,以纸质版文件售出。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与环城南路交口南150米路东侧润泽楼 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与环城南路交口南150米路东侧润泽楼 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
联系方式:02229689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众连众合(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与环城南路交口南150米路东侧润泽楼 2楼
联系方式:15510844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 话:15510844797
众连众合(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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