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5-24,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洛阳庙子镇镇区提升工程二期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洛阳,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编号:2021-04-111,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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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庙子镇镇区提升工程二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洛龙区伊洛路与瀛洲路交叉口(格美酒店隔壁)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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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1-04-111 | |||||||||||
2、项目名称:庙子镇镇区提升工程二期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7,193,100.00元 | |||||||||||
最高限价:71931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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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工程名称:庙子镇镇区提升工程二期 2、招标编号:2021-04-111 代理机构编号:ZPLY-21-018号 3、建设地点:洛阳市栾川县; 4、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7193100.00元; 5、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河道清淤、渠道、砼路面、过路箱涵、截污工程、检查井、人行道铺设、绿化、护栏等; 6、工期:45日历天; 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9、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10、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1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2、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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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和2020年01月以来连续12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社保中心网页截图为准); 4、投标人需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公司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算起; 5、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0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7、投标人须提供栾川县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栾川县人事劳动局)开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诚信证明; 8、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须通过“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需提供网页截图);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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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1年05月24日 至 2021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伊洛路与瀛洲路交叉口(格美酒店隔壁) | |||||||||||
3.方式: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须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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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售价:50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06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06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根据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开标时按工作人员要求进行登记、核查身份及体温检测,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到达,以免延误文件递交时间。 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人员情况,必须做到安全防护,要求相关人员身体健康、戴口罩。因防护不到位和自身原因等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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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栾川县庙子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洛阳市栾川县 | |||||||||||
联系人:韩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668470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伊洛路与瀛洲路交叉口(格美酒店隔壁) | |||||||||||
联系人:常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518557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常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51855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