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5-26,截止日期:2021-,公告主要内容为:重庆万州区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边坡监测第三次,所属区域:重庆-万州区,所属行业分类:监测,招标代理:重庆精聚达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重庆精聚达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受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委托,对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边坡监测(第三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分包号 |
分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谈判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边坡监测 |
150000 |
3000 |
|
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学校自筹。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②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资质项目或参数须包含:监测与测量(或边坡工程监测等)相关监测内容;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
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单位的在职职工,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
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0年10月-2021年3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本项目委托代理人要求(如有):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供应商单位职工。
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2020年10月-2021年3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谈判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5月25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5月25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谈判文件发售
1.时间:2021年 5 月 25 日至2021年 5 月 28 日(工作时间:9:00-17:00)
2.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售后不退),由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交纳。
3.谈判文件购买方式
在谈判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54439795@qq.com。
4.在谈判文件发售期内发送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到指定邮箱的供应商,并按时支付了文件费和递交了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
(四)谈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具体房间号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五)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1年 6月1日北京时间10:30。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6月 1日北京时间11:00。
(七)谈判开始时间:2021年6月1日北京时间11:00。
五、保证金(一)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当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集中交易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说明》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的要求进行基本账户登记工作。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账户登记工作咨询电话:023-63625633。
查询网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
2.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谈判内容),保证金账户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本项目公告信息栏中的保证金信息,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4.各供应商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九)被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列入采购及不良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否则由谈判小组作否决竞标处理。
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蒋老师
电 话:023-85797513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天城镇育才路一号
(二)采购机构:重庆精聚达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赖老师
电 话:18581008291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幢5-1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边坡监测(第三次)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1239048087108091957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沙坪坝支行营业部 |
0304010120010019214022714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
150101040015152-110976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路支行 |
50050100414100000213-006372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花园新村支行 |
95588531000057514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