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安溪县中医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5-27,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泉州医疗诊治能力提升工程——中医院和原妇幼保健院特殊医疗用房和医用气体改造,所属区域:福建-泉州-安溪县,所属行业分类:医疗,采购业主:安溪县中医院,招标编号:[350524]QZZ[GK]2021004-1,招标文件售价:免费,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安溪县中医院医疗诊治能力提升工程——中医院和原妇幼保健院特殊医疗用房和医用气体改造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安溪县中医院委托,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对[350524]QZZ[GK]2021004-1、安溪县中医院医疗诊治能力提升工程——中医院和原妇幼保健院特殊医疗用房和医用气体改造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安溪县中医院医疗诊治能力提升工程——中医院和原妇幼保健院特殊医疗用房和医用气体改造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5-06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24]QZZ[GK]2021004-1
项目名称:安溪县中医院医疗诊治能力提升工程——中医院和原妇幼保健院特殊医疗用房和医用气体改造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860121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28860121元
投标保证金:577202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A010299-其他用房 | 其他用房 | 1(批) | 否 | 1#楼三层检验科;2#楼三层产科;2#楼六层手术室、七层ICU;3#楼二层血透中心;3#楼三层NICU;4#楼一层中心供应室;4#楼二层血透中心;4#楼屋面安装工程;5#楼二层血透中心;5#楼一层DSA,整体净化系统温湿度、洁净度、沉降浮游菌、换气次数、静压差指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主要包括净化系统设备、医用气体系统设备、吊塔吊桥设备等。包括整个系统的设备供货和专业安装、系统调试、用户培训直至交付使用的全部设备、工具、材料的供应及相关工作。 | 28860121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相关医疗资质 描述:(1)投标人若为经销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2)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若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则应提供)复印件;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资料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若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则应提供)复印件。
(4)明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 描述: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5)明细: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 描述: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6)明细:安全生产许可证 描述: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4-12 08:55至2021-04-27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5-06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溪县中医院
地 址:安溪县凤城镇八三一路178号
联系方式:0595-23232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联系方式:0595-28161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0595-28161888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2021-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