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5-28,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苏州常熟市人民法院新建档案库房工程常熟市人民法院新建档案库房高压...,所属区域:江苏-苏州-常熟,所属行业分类:工程,采购业主: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编号:E320581014900880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常熟市人民法院新建档案库房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5810149008802 | 项目名称 | 常熟市人民法院新建档案库房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205810149008802005001; | 标段名称 | 常熟市人民法院新建档案库房高压细水雾;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5月2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6月4日 | |||||||||||||||
工程类型 | 材料设备采购 | |||||||||||||||||
公告信息 |
常熟市人民法院新建档案库房高压细水雾(重发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熟市人民法院新建档案库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关于常熟市人民法院新建档案库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常发改(2020)3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常熟市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财政资金。常熟市恒翔建设有限公司、江苏永创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 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常熟市人民法院新建档案库房高压细水雾(重发公告)(货物)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常熟市人民法院新建档案库房高压细水雾的供货及安装 2.2交货地点:工地现场 2.3总工期: 9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并确保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 2.4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5其他: 合同估算价约125万元 2.6质保期:整个系统的全包免费质保期为不少于3年(以质保承诺为准),自通过当地政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验收并取得检验合格证之日起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1年5月28日8:30至2021年6月 4日16:00(北京时间)。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http://www.szzyjy.com.cn/dlrk/019003/019003002/changshu.html)。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的答疑文件为准)为2021年 6月22 日9时30分,地点为常熟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现场(常熟市香山北路9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一般说明: 8.1 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项目招标信息。 8.2 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综合管理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8.3 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江苏CA:0512-52822187。 8.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 其他说明: 9.1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均在3家及以上的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则重发公告,重发公告后仍少于3家的,则转为直接发包。 10. 联系方式:
11. 公告发布日期: 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4日。 12. 友情提示: 请前来参加开标会的各投标单位将车辆停放至常熟市凯文路体育中心南门内停车场或香山北路东侧碧桂园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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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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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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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常熟市人民法院新建档案库房高压细水雾(重发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熟市人民法院新建档案库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关于常熟市人民法院新建档案库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常发改(2020)3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常熟市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财政资金。常熟市恒翔建设有限公司、江苏永创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 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常熟市人民法院新建档案库房高压细水雾(重发公告)(货物)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常熟市人民法院新建档案库房高压细水雾的供货及安装 2.2交货地点:工地现场 2.3总工期: 9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并确保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 2.4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5其他: 合同估算价约125万元 2.6质保期:整个系统的全包免费质保期为不少于3年(以质保承诺为准),自通过当地政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验收并取得检验合格证之日起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1年5月28日8:30至2021年6月 4日16:00(北京时间)。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http://www.szzyjy.com.cn/dlrk/019003/019003002/changshu.html)。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的答疑文件为准)为2021年 6月22 日9时30分,地点为常熟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现场(常熟市香山北路9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一般说明: 8.1 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项目招标信息。 8.2 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综合管理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8.3 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江苏CA:0512-52822187。 8.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 其他说明: 9.1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均在3家及以上的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则重发公告,重发公告后仍少于3家的,则转为直接发包。 10. 联系方式:
11. 公告发布日期: 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4日。 12. 友情提示: 请前来参加开标会的各投标单位将车辆停放至常熟市凯文路体育中心南门内停车场或香山北路东侧碧桂园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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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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