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辽宁-沈阳 | 招标业主/代理: | 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1.05.31 | 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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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5-31,公告主要内容为:沈阳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2021-2024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辽宁-沈阳,所属行业分类:租赁,招标代理: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招标编号:0747-2160SCCLN228,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佰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2021-2024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 期:2021年05月31日
招标编号:0747-2160SCCLN228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国开行辽宁分行”或“辽宁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2021-2024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项目预算503.14万元。
3.项目概述:为满足分行公务用车需求,拟选择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租赁公务车辆,并提供后续服务,本项目租赁公务用车23辆,其中:小轿车16辆、商务车7辆,租赁期为2021年8月1日-2024年9月1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租赁期内不限行驶里程。
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开标前尚未完成近一年度审计的,投标人在投标中说明后可提供上一期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注明复印件或扫描无效的,须提供原件);
(3)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4)投标人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6)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7)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招标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2021年05月31日至2021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网络标书销售: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3)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元)。如需邮寄加收100元邮寄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06月23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辽宁省沈阳市青年大街109号)。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8.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21年06月23日9:30 (北京时间)在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辽宁省沈阳市青年大街109号)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青年大街109号
邮编:110000
联系人:迟红宇
电话:024-22959955-8505
电子邮件:A0051579@cdb.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4-2号601室
邮编:110000
联系人:张冬冬、郑精
电话:024-31509589、18911319654、18502418526
传真:024-82913950
电子邮件:zhangdongdong01@sinoche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