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6-01,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新乡新乡高新区海河路(新原路-新飞大道)城市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新乡,所属行业分类:勘察设计,招标编号:高新政采招标-2021-12,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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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乡高新区海河路(新原路-新飞大道)城市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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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高新政采招标-2021-12 | |||||||||||
2、项目名称:新乡高新区海河路(新原路-新飞大道)城市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079,610.00元 | |||||||||||
最高限价:107961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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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工程规模:新乡高新区海河路(新原路—新飞大道)城市道路工程位于新乡高新区西南,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本次计划修建道路范围西起新原路,东至新飞大道。道路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0+713.36,全长713.36米,道路红线45米。本工程包含道路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给水工程、电力管沟工程。 2、招标范围:本次采购为新乡高新区海河路(新原路—新飞大道)城市道路工程所需的勘察、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勘察设计周期:20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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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目标,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包装,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联合体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均须为中小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8、2019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需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仅牵头人提供);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劳动合同以及投标截止日期前近 6 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提供社会保险网页查询版或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均可); 3.5、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和劳动合同;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幵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一天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劢(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且各成员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体分工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内容为准。 ②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的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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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1年06月01日 至 2021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 | |||||||||||
3.方式:投标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06月2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1开标室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06月2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1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注: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0373-3539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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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 | |||||||||||
地址:新乡高新区火炬园 | |||||||||||
联系人:张广俊 | |||||||||||
联系方式:0373-3539972 1393732552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共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新乡市和平路南段178号 | |||||||||||
联系人:刘星举 | |||||||||||
联系方式:1863738828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星举 | |||||||||||
联系方式:186373882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