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6-01,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商丘宁陵县司法局2021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配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南-商丘-宁陵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商宁财采2021-041,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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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宁陵县司法局2021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配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商丘市东方银座C座东单元2206室(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20米);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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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商宁财采2021-041 | |||||||||||
2、项目名称:宁陵县司法局2021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配备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预算金额:5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5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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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宁陵县司法局档案柜、大型打印机、计算机、办公桌椅等业务通用设备采购,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完成交货安装调试等工作,质量要求合格(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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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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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06月01日 至 2021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商丘市东方银座C座东单元2206室(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20米); | |||||||||||
3.方式:现场购买; | |||||||||||
4.售价:80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06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商丘市东方银座C座东单元2206室(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20米);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06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商丘市东方银座C座东单元2206室(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20米);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时间: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日;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此期间内,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留存复印件贰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1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1.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1.3被授权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1.4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5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 注:采购代理机构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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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宁陵县司法局 | |||||||||||
地址:宁陵县人民路16号 | |||||||||||
联系人:吕先生 | |||||||||||
联系方式:1362370799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煜林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上同仁路61号附22-23号1层 | |||||||||||
联系人:韩女士 | |||||||||||
联系方式:1566073555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韩女士 | |||||||||||
联系方式:156607355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