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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螺岭一路道路工程设计【设计】招标公告
2021-06-03 17:05:49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惠州 招标业主/代理: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惠州市粤铭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6.03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6-03,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惠州螺岭一路道路工程设计【设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惠州,所属行业分类:工程设计,招标代理:惠州市粤铭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螺岭一路道路工程设计已由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与改革局 惠湾发改资〔2021〕1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螺岭一路道路工程设计   

(二)招标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三)项目地点: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北区

(四)项目规模:本项目南起进港大道,由南向北,北至滨河南路,道路长度约1043m。道路实施宽度为26 m,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为30Km/h,双向四车道。(具体工作以区住建局提供的规划要点及相关资料为准)。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和绿化工程。本次设计内容不包含给水工程。                                                                                                                 

(五)本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8026.95万元,其中:建安费6450.78 万元。本项目设计费为:184.81万元(具体以财政审核为准)。

(六)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螺岭一路道路工程设计,具体以规划批复为准。工作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施工服务

(七)设计工期:在设计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具体时间以双方签定合同上的工期为准)。

(八)质量要求:合格。即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满足施工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的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或以上】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拟派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五)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六)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要求:无

注:本招标公告的“以上”、“以下”、“不少于”、“不超过”均包含本数。

四、参与项目投标的方式

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开展招标投标,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3万元(按本工程设计估算费用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准,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

(一)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负责收取,招标人可以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转账时请备注工程编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二)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

1.投标人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的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七、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超过系统发布的询疑时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对投标人提出的询疑做出答复或解释说明。

(二)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三)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四)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五)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六)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八、投标相关事宜

(一)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和书面投标文件

1.电子投标文件:由两部分组成,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两册均为PDF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后上传),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另行拷盘提交;

1)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完成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后,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

2)电子签章要求:投标单位在选择电子签章方式时,可选择“批量签章”(全部页面)方式。

3)电子签名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规定需电子签名的,加盖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电子签名。投标书格式中无提及处则可不加盖电子签名。

4)须每页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未加盖在指定位置的也视为有效。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书面投标文件: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并在投标文件打印装订成册之后再在封面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应为投标人从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有效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及投标文件封面须有二维码),投标文件副本可以是从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或正本复印件。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三)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及XML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软件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广东CA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或《翔晟PDF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

(四)根据《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评标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1】28号)的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进行电子评标功能试运行阶段,投标企业仍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专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托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项目评审具体工作。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备用文件使用。电子评标功能正式运行后,投标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专家评审仅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托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项目评审具体工作。

九、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惠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规则》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有不一致者,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2-5531273

联系地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兴5路

招标代理单位:惠州市粤铭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陈工 

联系电话:15089243138、18026633037

联系地址:惠州市汝湖镇虾村村三组165号五楼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联系电话:0752-5190880

联系地址:惠州大亚湾科技创新园科技路1号创新大厦3楼

关键字:工程设计,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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