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泰兴市虹桥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6-05,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泰州2021年度泰兴市虹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施工,所属区域:江苏-泰州-泰兴,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江苏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泰兴市虹桥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E3212830362003018,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2021年度泰兴市虹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2830362003018 | 项目名称 | 2021年度泰兴市虹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标段编号 | E3212830362003018002002 | 标段名称 | 二标段施工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6月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6月12日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公告信息 |
2021年度泰兴市虹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E3212830362003018002002)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2021年度泰兴市虹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泰兴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转批我市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的通知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虹桥镇人民政府,现委托江苏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标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虹桥镇。 (2)规模:本项目总造价约1321.01万元,其中一标段约660.11万元,二标段约660.9万元,主要包括泵站、渠道、暗渠、涵洞、机耕路、桥梁等工程。 (3)计划开工日期: 2021 年 6 月,计划工期:一、二标段均为18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2021年度泰兴市虹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工程施工等。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2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参加 2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开评标时按照一标段、二标段的顺序依次进行,若同一投标人在前面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面的标段仅参与评审,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进场施工预付合同价的10%;完成80%工程量后付至合同价的60%;非施工方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期竣工验收报账的,可分期报账付款至完成工程造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结算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3%的质保金)在工程竣工二年并经复验合格后付清(不计息)。工程款拨付按照《江苏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江苏省农田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由泰兴市农田建设服务中心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含)以上或者[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 (含)以上或者[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二级] (含)以上资质,具备相应的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若工程已完工验收,但通过系统查询仍显示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供完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若属于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提供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扫描上传,投标截止后不再接受相关证明或手续,若投标时应提供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有在建工程。若评标结果公示阶段被投诉有在建工程,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接受进一步的处罚。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要求 (2)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3)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 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 号文)。如果有严重失信行为自曝光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但在信用中国等政府网站仍在公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其他: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标联合体投标。 □接受 ?不接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使 用 “ CA 数 字 证 书 ” 登 录 “ 泰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泰兴 站 (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1年6月7日0:00时起,至2021年6月12日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见附件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wfw.taizhou.gov.cn/ggzy/)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7.联系方式招标人: 泰兴市虹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 泰兴市虹桥镇 联系人:李忠平 电话:1385269339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行政审批局三楼永信办公室 联系人:茅莘 电话:0523-87766859 日期:2021年6月7日 详见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及标准: 2021虹桥镇评标办法.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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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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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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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2021年度泰兴市虹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E3212830362003018002002)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2021年度泰兴市虹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泰兴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转批我市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的通知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虹桥镇人民政府,现委托江苏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标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虹桥镇。 (2)规模:本项目总造价约1321.01万元,其中一标段约660.11万元,二标段约660.9万元,主要包括泵站、渠道、暗渠、涵洞、机耕路、桥梁等工程。 (3)计划开工日期: 2021 年 6 月,计划工期:一、二标段均为18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2021年度泰兴市虹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工程施工等。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2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参加 2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开评标时按照一标段、二标段的顺序依次进行,若同一投标人在前面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面的标段仅参与评审,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进场施工预付合同价的10%;完成80%工程量后付至合同价的60%;非施工方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期竣工验收报账的,可分期报账付款至完成工程造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结算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3%的质保金)在工程竣工二年并经复验合格后付清(不计息)。工程款拨付按照《江苏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江苏省农田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由泰兴市农田建设服务中心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含)以上或者[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 (含)以上或者[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二级] (含)以上资质,具备相应的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若工程已完工验收,但通过系统查询仍显示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供完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若属于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提供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扫描上传,投标截止后不再接受相关证明或手续,若投标时应提供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有在建工程。若评标结果公示阶段被投诉有在建工程,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接受进一步的处罚。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要求 (2)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3)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 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 号文)。如果有严重失信行为自曝光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但在信用中国等政府网站仍在公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其他: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标联合体投标。 □接受 ?不接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使 用 “ CA 数 字 证 书 ” 登 录 “ 泰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泰兴 站 (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1年6月7日0:00时起,至2021年6月12日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见附件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wfw.taizhou.gov.cn/ggzy/)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7.联系方式招标人: 泰兴市虹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 泰兴市虹桥镇 联系人:李忠平 电话:1385269339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行政审批局三楼永信办公室 联系人:茅莘 电话:0523-87766859 日期:2021年6月7日 详见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及标准: 2021虹桥镇评标办法.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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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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