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6-06,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洛阳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洛阳市红山乡污水处理厂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洛阳,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编号:洛采公开-2021-98,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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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洛阳市红山乡污水处理厂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8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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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洛采公开-2021-98 | |||||||||||
2、项目名称:洛阳市红山乡污水处理厂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47,227,400.00元 | |||||||||||
最高限价:122731127.24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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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项目名称:洛阳市红山乡污水处理厂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政府采购备案编号:洛采公开2021-98 项目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1)0464号 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洛阳市红山片区中南部,衡山路与陇海铁路相交处东南侧,涧河北岸。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红山乡污水处理厂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总设计规模8万m3/d,其中一期设计规模3万m3/d,二期设计规模3万m3/d,远期设计规模2万m3/d。本次实施一期工程,总占地面积约72.23亩,投资约1.62亿元。 本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1座、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及进水在线监测间1座、初沉池及生物池及污泥泵站1座、二沉池及配水井2座、磁混凝及粉碳沉淀池1座、接触消毒池及巴氏计量槽1座、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1座、加药间1座、污泥脱水机房1座、贮泥池1座、出水在线检测间1座、除臭设备1座、综合楼1座、附属用房1座、传达室1座及厂区室外工艺管道、雨污水、电力、厂区能耗检测系统、周界入侵报警系统、门禁控制系统通信系统、厂区土方、道路硬化、绿化、园路景观、篮球场、基坑支护、降水排水、出水口排水工程(排往涧河的管道预留排水口)、围墙大门、村道改迁、硬化地坪及建筑物地下基础的拆除等。 5、 招标控制价:122731127.24元,其中工程费用120526806.31元(含设备暂估价26181648.96 元),工程勘察费770000.00元 ,工程设计费(不含初设) 1434320.93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8、招标模式及范围:项目采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建设(EPC模式)。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包括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试运行、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本次招标不含土地费用,不含厂区外配套污水管网工程,不含厂区外电工程,不含传达室给排水、采暖,不含运营期办公家具、办公电脑、空调采购。 9、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10、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设备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3、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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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不低于100万合同金额的市政公用类工程设计项目(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和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并在网页截图上注明可查询的网址,否则其业绩不予认可)。 (4)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不低于8000万合同金额的市政公用类工程施工项目(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和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并在网页截图上注明可查询的网址,否则其业绩不予认可)。 4、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提供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2020年10月份以来在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应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5)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不低于3000万合同金额的市政公用类工程施工项目(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和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并在网页截图上注明可查询的网址,否则其业绩不予认可)。 5、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提供2020年10月份以来在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应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提供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城建类或市政类或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提供2020年10月份以来在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应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7、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0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半年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8、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即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9、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河南)“失信惩戒对象名单”。若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信用中国(河南)”近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未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提供)。 10、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惩戒对象”、“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栏目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0、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外省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须附加盖公章的相关网页截图,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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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1年06月06日 至 2021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 | |||||||||||
3.方式: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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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06月28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06月28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及《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家,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每个联合体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单位;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1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2.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介: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所在地省、市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县级及以上政府采购网、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载明的信息为准,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网站公示信息的网页截图并在网页截图上注明可查询的网址,否则其业绩不予认可。 3.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以上资格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不被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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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 |||||||||||
地址:洛阳市龙门大道6号 | |||||||||||
联系人:朱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552872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3室 | |||||||||||
联系人:边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333361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边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3333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