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宁阳县第一小学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6-06,公告主要内容为:泰安山东省泰安市重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所属区域:山东-泰安-宁阳县,所属行业分类:勘察设计,招标代理: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宁阳县第一小学,招标编号:SDTANY2021-0057-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山东省宁阳县第一小学重建工程勘察设计 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省宁阳县第一小学重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审批文号《宁审批投资字【2020】83号文,招标人为宁阳县第一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山东省宁阳县第一小学重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2采购计划编号:SDTANY2021-0057-01 2.3项目编号:NY-GC-20210531-04-01 2.4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685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500平方米,包括教学楼、综合楼、多功能厅、风雨操场、餐厅、停车场、休息室、传达室、消防水池、泵房、教学设备及器材配备安装等。满足60个教学班、2700名学生的学习生活及教学研工作。 2.5建设地点:位于宁阳县城兴隆街以南、建设路以东、顺业街以北、杏岗路以西的区块内。 2.6项目总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估算12707.97万元,其中工程费为12580.97万元。 2.7计划工期:240日历天,以甲方书面开工通知书为准。 2.8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标准。 2.9招标范围:山东省宁阳县第一小学重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验收等总承包内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土地范围内有关的建筑、结构、装修、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消防及人防工程、绿化景观、室外配套、总图等施工图设计、深入优化设计、审查报批及施工期间技术服务等)、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前期准备,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施工、施工许可手续办理、验收、移交、备案、项目实施过程中及验收时所需要的各项观测、检测、检验和审查费等,直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质保期内保修,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如下: a勘察部分 负责本项目(含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发包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岩土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施工阶段勘察。 2.地下物探测(含管线探测) 3.工程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应按相关规范和标准编制勘察要求,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水电,包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满足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b设计部分 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设计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内的相关文件及规范实施。 2.设计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完成规划设计、修详规设计、综合管线规划设计、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公共区域简单装修工程(不含软装工程)、给排水工程(含永久用水)、电气工程(强电、弱电)、通风工程、标志标识设计、室外与市政工程(道路、给排水)、消防等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工作。 3.各阶段的设计范围 应根据本项目工程建设的要求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完成包括不限于以下工作: (1)完成建筑方案的深化设计,编制方案的设计估算,完成修详规及综合管线规划设计及报批; (2)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及初步设计概算,完成初步设计评审; (3)完成施工图设计(包含同步提供室外高低压配电、雨污及燃气管网等一切需要设计的附属工程项目设计图纸),并确保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 (4)负责设备、大宗材料采购时采购清单、技术参数等编制工作,还包括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选型比选的投资分析、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造价变化分析等。 (5)配合发包人完成各个阶段的规划、国土、消防、人防、绿色建筑、节能等政府部门审批环节的报建报批工作。 (6)负责工程涉及的临时围墙、临时道路、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排水等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 (7)除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按发包人要求准备汇报材料。 (8)完成上述工作的相关图纸及电子报批报建文件等资料的编制。 (9)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 (10)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 (11)如政策要求必须执行装配式建筑设计,投标单位须无条件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装配式建筑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并提供全程跟踪服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 c施工部分 本合同施工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施工管理,包括土建工程(含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与地基基础工程、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工程、砌筑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门窗工程(门窗,防火门,入户门),装饰装修工程及其他土建工程(含基坑内支撑拆除等))、机电安装工程(包括电气工程(含永久用电)、防雷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含永久用水)、雨污管网等相关配套设施、公共区域简单装修(不含软装工程)、栏杆工程、标志标识、室外工程(道路、监控、路灯、消防、绿化、给排水管网(含永久用水)、电气工程(含永久用电)等相关配套设施)、临水临电、校园网络、校园广播、风雨操场、安防设施、地下车库等施工。 2.负责办理临水临电及排水申请报建等手续。 3.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和协助办理施工报建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4.协助及配合建设单位办理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直至领取施工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缴交劳动保证金手续(若有)、施工合同备案手续、施工许可手续,除由发包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协助办理工程开工、报批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复函)、报建手续、临水、临电报批及临时设施设置、施工占道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排污口规范化、环保检测、环保验收、消防验收、防雷验收、节能备案、竣工验收备案,除由发包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6.配合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包括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环保验收、防雷验收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整理竣工验收资料并移交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 7.负责施工管理配合,对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提供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场地和使用临时设施的配合工作。 8.负责配合建设单位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等。 9.负责做好迎检、开工奠基仪式、封顶及竣工仪式等工作。 10.最终以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及预算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11.如政策要求该项目必须实施装配式建筑施工,投标单位须无条件响应,需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规范标准施工,并确保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且装配式技术评价得分须符合或超过省市标准要求。 D设备采购及安装部分 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清单及有关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在市场价格范围内,于工程施工完成并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装备完毕(具体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执行)。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含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现阶段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含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壹级建筑师执业资格;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师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 3.3.2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师执业资格;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含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壹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3.3.3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拟派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4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且联合体协议中须承诺:联合体成员各方根据协议内容共同为本项目负责,各成员之间产生的任何纠纷和招标人无关。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3.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为省外建筑企业的,须执行鲁建规范[2016]1号文,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信息并验证通过。 3.6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投标报名时所使用的的项目负责人等材料一经提交,未经招标监督、监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更换。参加投标和承接工程任务的注册建造师必须与投标报名时一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自2021年06月07日8时00分起至2021年06月11日17时30分止。 4.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报名,线上开评标,实行资格后审。 4.3领取地点: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taggzyjy.com.cn)“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如未按照要求注册的,其投标无效(如投标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招标文件或注册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仔细阅读《企业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并按照须知要求网上申请办理。相关事宜请与山东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31-88038619; 4.4澄清修改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进行公告,并发送到交易平台的“澄清文件下载”模块,已完成网上报名的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会员登录”,进入交易平台点击“澄清文件下载”模块,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同时登录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查阅接收(详见招标文件)。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查阅接收澄清修改,造成的投标偏差自行负责。 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打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会员系统,在“投标保证金”模块中进行保证金的查询,在保证金查询中确认及时足额缴纳后,方可投标。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保证金的查询的,作无效标处理。 五、公告期限:2021年06月07日至2021年06月11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6月29日08时30分起至09时0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第一开标室 3.地址: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6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第一开标室 3.地址: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严格执行“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现场交易服务指南”继续加强开评标现场管理。招标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继续做好开评标现场管理工作。继续执行登记问询制度,逐一准确登记参与开评标活动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个人体温。投标人代表每家限定1人,必须佩戴口罩;拒绝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到场法人或授权代表应出示电子健康通行码及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参加开标会议人员需持最近72小时核酸检测结果并按有关防疫规定落实隔离措施后方可参加开标会。 2.疫情处置工作存在动态化,请相关当事人严格遵守居住地、旅居地、本项目所在地疫情相关的要求。政策要求不一致的,以时间为逆顺序的新规为准。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我县(市、省)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相关规定与要求。 3.递交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为暂定,疫情如出现非预期变化或有相关部门下发相关文件要求暂停开标的,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告、书面通知、电子邮件、预留电话等方式通知投标人延期的,投标人应无条件认同,不得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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