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新工(文)科产教融合基地(一期)设计与施工总承包(EPC)(包1)合同公告 |
公告日期:2021年6月9日 |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0]004694号-1 |
采购人(全称):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甲方) |
供应商(全称):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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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一、项目信息 |
1、采购合同名称: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新工(文)科产教融合基地(一期)设计与施工总承包(EPC)(包1)合同 |
2、采购项目名称: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新工(文)科产教融合基地(一期)设计与施工总承包(EPC) |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0]004694号 |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5、项目内容:项目所在校区总用地面积140733.40 ㎡,项目批复建设总面积59,300平方,总投资估算21,730万元。第一期建设实训教学综合楼17957.35平方米、三栋学生公寓24166.07平方米,改造校区内部供水、供电、污水管网等设施,以及校区内道路和学生体育场馆等,对应投资估算17310万元. |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新工(文)科产教融合基地(一期)设计与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经理:吴双阳。 |
二、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162613680.42 |
大写: |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B010601-教育用房施工 |
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新工(文)科产教融合基地(一期)设计与施工总承包(EPC)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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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 |
16261368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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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06月09日,履行期限:150天。 |
地点: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雷锋校区 |
方式:按设计与施工总承包(EPC)合同履行 |
四、付款 |
1、签订合同支付合同总价扣除500万元不可预见费的10%【即;(155,049,148.39-5,000,000)*10%=15,004,914.83元】预付款,开工后按季计量和付款,第一季度支付合同总价扣除500万元不可预见费的15%【即;(155,049,148.39-5,000,000)*15%=22,507,372.25元】、第二季度支付合同总价扣除500万元不可预见费的15%【即;(155,049,148.39-5,000,000)*15%=22,507,372.25元】,工程交付使用后支付合同总价扣除500万元不可预见费的35%【即;(155,049,148.39-5,000,000)*35%=52,517,201.93元】,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后当年年底支付合同总价扣除500万元不可预见费的10%【即;(155,049,148.39-5,000,000)*10%=15,004,914.83元】,余款在结算审核一年后年底按审核价余款支付。 |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成交通知书 |
(3)响应文件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8)其他合同文件。 |
七、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21-05-26生效。 |
八、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12份,采购人执7份,供应商执5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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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0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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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合同主体 |
甲 方:(公章) |
乙 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刘长庚 |
法定代表人:陈光乐 |
委托代理人:刘钟理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073188811020 |
电 话:073185177246 |
传 真:073188811879 |
传 真: |
地 址: |
地 址:湖南省 长沙 天心 劳动西路29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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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市芙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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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430015300610500006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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