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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城固县乐城公园周边环境改造暨棚改项目(锦绣雅苑及锦庭小区3#、4#楼)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2021-06-10 12:51:05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陕西-汉中-城固县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1.06.10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6-10,公告主要内容为:陕西汉中城固县乐城公园周边环境改造暨棚改项目锦绣雅苑及锦庭小区3#、4#楼施工资格预审,所属区域:陕西-汉中-城固县,所属行业分类:公园,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固县乐城公园周边环境改造暨棚改项目(锦绣雅苑及锦庭小区3#、4#楼)已由城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汉中市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城固县乐城公园南北路西侧;;

      2.2 工程规模:新建公园北路锦绣雅苑商业及住宅楼7栋,公园南路锦庭小区商业及住宅楼2栋;其中公园北路锦绣雅苑:1#、2#、3#、6#楼为地上7层地下1层,4#、5#楼为地上26层地下1层,7#楼为地上10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51927.43㎡;公园南路锦庭小区:3#楼为地上8层地下局部设备用房,4#楼为地上10层,总建筑面积为12519.11㎡;;

      2.3 项目投资总额:300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214460000元);

      2.4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城固县乐城公园周边环境改造暨棚改项目(锦绣雅苑及锦庭小区3#、4#楼);标段编号: E6107228662v8051jemf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城固县乐城公园周边环境改造暨棚改项目(锦绣雅苑及锦庭小区3#、4#楼):新建公园北路锦绣雅苑商业及住宅楼7栋,公园南路锦庭小区商业及住宅楼2栋;其中公园北路锦绣雅苑:1#、2#、3#、6#楼为地上7层地下1层,4#、5#楼为地上26层地下1层,7#楼为地上10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51927.43㎡;公园南路锦庭小区:3#楼为地上8层地下局部设备用房,4#楼为地上10层,总建筑面积为12519.11㎡;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合格质量等级。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城固县乐城公园周边环境改造暨棚改项目(锦绣雅苑及锦庭小区3#、4#楼):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标段名称:城固县乐城公园周边环境改造暨棚改项目(锦绣雅苑及锦庭小区3#、4#楼):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到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申请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申请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申请人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未被列为限制其参与投标的诚信不良行为人。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1年06月10日 00时00分至2021年06月15日 00时00分。

6.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 2021年06月10日 00时00分 起至2021年06月16日 00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2 标段名称:城固县乐城公园周边环境改造暨棚改项目(锦绣雅苑及锦庭小区3#、4#楼):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6月22日 14时30分 ,地点为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298号金格大厦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网上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标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及《各界导报》 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参加资格预审后,投标期间,申请人不得随意更换填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9.2、申请人网上报名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因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汉中市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乐城公园营销部 地址:

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东路电视塔向东一百米北侧商住楼三楼

联系人: 戴先生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13957695206 电话:

0916-2102199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关键字:公园,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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