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机关)芦台镇皇姑庄村、建新村建设临时污水处理设施项目(项目编号:HGZCJXCLSWSCLSS-2021-01)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区域: | 天津-河西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21.06.15 | 截止时间: | 2021-06-28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6-16,截止日期:2021-06-28,公告主要内容为:河西区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机关)芦台镇皇姑庄村、建新村建设临时污水处理设施项目(项目编号:HGZCJXCLSWSCLSS-2021-01)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河西区,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文件售价:200.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机关) 芦台镇皇姑庄村、建新村建设临时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项目编号:HGZCJXCLSWSCLSS-2021-0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芦台镇皇姑庄村、建新村建设临时污水处理设施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购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GZCJXCLSWSCLSS-2021-01
项目名称:芦台镇皇姑庄村、建新村建设临时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6.3862万元
最高限价:356.386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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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3862 |
356.3862 |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敷设DN400HDPE双壁波纹管、DN300HDPE双壁波纹管、DN1200钢筋混凝土管道,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厂站等 |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2020年度或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0年度或2021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与投标资质相对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与投标资质相对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投标资质相对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仅限中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5日到 2021年06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购买
方式:请经办人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guoyuzixun@126.com,发送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到账后将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陈塘庄瑞江支行;银行帐号:0302062019300133896
售价:2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37号永利大厦1-1113)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37号永利大厦1-111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津榆支路107号
联系方式:022-69118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37号永利大厦1-1113
联系方式:022-88368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歆玥
电 话:13011385130
天津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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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污水处理,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