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海安高新区实验小学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6-18,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通海安市高新区实验小学城南实小西校区新建工程海安高新区实验...,所属区域:江苏-南通-海安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海安高新区实验小学,招标编号:B3206210336000689,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海安市高新区实验小学(城南实小西校区)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B3206210336000689 | 项目名称 | 海安市高新区实验小学(城南实小西校区)新建工程 | ||
标段编号 | B3206210336000689004001 | 标段名称 | 海安高新区实验小学新建工程施工监理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6月1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6月29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公告信息 |
海安高新区实验小学新建工程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高新区实验小学新建工程已由海安市行政审批局以海行审投资[2021]9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高新区实验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安市高新区黄海大道以南、如海运河东侧 2.2 工程规模:海安高新区实验小学新建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4000平方米,其中:1-4#教学楼均为框架结构4层,建筑面积合计约13000平方米;图书馆为框排架结构3层,建筑面积约2100平方米;报告厅为框排架结构1层,建筑面积约1900方米;综合楼为框架结构5层,建筑面积约8500平方米;食堂、风雨操场为框排架结构4层,建筑面积约8900平方米;连廊为框架结构4层,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人防地下室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3300平方米。本工程总投资约19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海安高新区实验小学新建工程的土建(含基坑支护、桩基)、安装、室内外装修、消防、智能化、空调、电梯、室外配套、路灯、桥梁、景观绿化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监理。包含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作等。(2)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造价初审。(3)协助委托人做好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服务等的招投标工作。(4)协助委托人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施工工期暂估375日历天,因拆迁进度问题,部分工程完工可能延迟,监理单位要勤勉尽职,监理服务期终止须经招标人确认。具体施工工期以项目实际施工期为准。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200万元。招标控制费率为 1.30 %。 2.6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创江苏省一星级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自 2019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2020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具有人防丙级监理资质,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投标人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自2015年3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承担过单项合同监理服务费1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监理。 说明:①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③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须能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否则,不予认可。 ④本工程所指的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包含公寓式酒店、酒店式公寓和写字楼,不含民用住宅中涉及公共建筑部分。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因本工程规模大,工期较短,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工程,且在本工程竣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有在监工程,拟派的总监必须满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13号)关于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系统”进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的公告。 3.10 其它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至投标时间截止不得超过60周岁。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1年06 月 17日到2021年 06 月 29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06 月29 日10时00分,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 6.2 逾期送达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9.其他事项 9.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4万元; 9.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9.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高新区实验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高新区 地 址: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 联系人:张国庆 联 系 人:徐迪徇、丁朋惠 电 话:15154312295 电 话:0513-81819577、81813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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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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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海安高新区实验小学新建工程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高新区实验小学新建工程已由海安市行政审批局以海行审投资[2021]9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高新区实验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安市高新区黄海大道以南、如海运河东侧 2.2 工程规模:海安高新区实验小学新建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4000平方米,其中:1-4#教学楼均为框架结构4层,建筑面积合计约13000平方米;图书馆为框排架结构3层,建筑面积约2100平方米;报告厅为框排架结构1层,建筑面积约1900方米;综合楼为框架结构5层,建筑面积约8500平方米;食堂、风雨操场为框排架结构4层,建筑面积约8900平方米;连廊为框架结构4层,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人防地下室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3300平方米。本工程总投资约19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海安高新区实验小学新建工程的土建(含基坑支护、桩基)、安装、室内外装修、消防、智能化、空调、电梯、室外配套、路灯、桥梁、景观绿化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监理。包含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作等。(2)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造价初审。(3)协助委托人做好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服务等的招投标工作。(4)协助委托人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施工工期暂估375日历天,因拆迁进度问题,部分工程完工可能延迟,监理单位要勤勉尽职,监理服务期终止须经招标人确认。具体施工工期以项目实际施工期为准。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200万元。招标控制费率为 1.30 %。 2.6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创江苏省一星级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自 2019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2020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具有人防丙级监理资质,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投标人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自2015年3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承担过单项合同监理服务费1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监理。 说明:①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③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须能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否则,不予认可。 ④本工程所指的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包含公寓式酒店、酒店式公寓和写字楼,不含民用住宅中涉及公共建筑部分。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因本工程规模大,工期较短,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工程,且在本工程竣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有在监工程,拟派的总监必须满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13号)关于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系统”进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的公告。 3.10 其它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至投标时间截止不得超过60周岁。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1年06 月 17日到2021年 06 月 29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06 月29 日10时00分,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 6.2 逾期送达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9.其他事项 9.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4万元; 9.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9.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高新区实验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高新区 地 址: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 联系人:张国庆 联 系 人:徐迪徇、丁朋惠 电 话:15154312295 电 话:0513-81819577、81813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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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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