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6-21,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齐齐哈尔双河办事处防洪排涝设施清淤加固工程,所属区域:黑龙江-齐齐哈尔-龙江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黑龙江丰恒国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HLJGM2021-1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HLJGM2021-100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双河办事处防洪排涝设施清淤加固工程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双河办事处防洪排涝设施清淤加固工程
2.2资金来源:国家资金
2.3计划投资额:94.4万元
2.4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双方签订合同一个月内完工(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甲方规定时间为准)
2.6工程地点:齐齐哈尔市甘南县
2.7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21日至2021年06月2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黑龙江丰恒国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登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投标登记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有效期内);
(3)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5)项目班子人员配备
a)项目负责人1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1人(相关专业)、工长或施工员1人、质检员或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
b)提供项目负责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职称证);工长或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岗位证书;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资格证书、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必须为有效证件且证企相符。
c)提供企业为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所有人员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查询期限为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查询帐号及查询密码。)
(6)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入库截图。
(7)提供近三年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
(8)被地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企业提供承诺声明。
(9)提供本项目公告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对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行贿受贿档案查询。(1)响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裁判文书网”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网址:
核查路径: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
4.3磋商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1日上午09时30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丰恒国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黑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教育矫治局双河办事处
代理机构:黑龙江丰恒国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女士
电 话: 0452-2470998
地 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技术交流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