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河北省石津灌区事务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6-23,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北石家庄农村供水保障体系省级筹建工程一干渠项目施工,所属区域:河北-石家庄,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河北省石津灌区事务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村供水保障体系省级筹建工程(一干渠项目)施工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农〔2021〕10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河北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法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00%,招标人为河北省石津灌区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节制闸3座,一干渠渠首至泵站节制闸处两岸增设隔离网栏和混凝土护坡,单侧总长度约64km。
2.2本次施工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3本工程计划工期为:134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近10年(2011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网上中标公示页截图,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
3.4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包括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1月1日至今最少三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保网上服务系统清晰可辨的医疗保险缴纳情况截图或照片(包含缴纳单位、姓名))及以上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24日9时至2021年6月30日下午17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省本级)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补遗、澄清及相关文件,未获取全部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省本级)支付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1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之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线下开标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2网上开标室-3机位。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石津灌区事务中心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泰华街91号
联 系 人:崔女士
电 话:0311-80990088-8041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育才街170号中悦大厦19层
联 系 人:安经理
电 话:0311-85813111/19903110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