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连云港高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6-25,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连云港平湖里项目总承包EPC,所属区域:江苏-连云港-连云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连云港高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编号:32070721030500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平湖里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072103050001 | 项目名称 | 平湖里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7072103050001004001 | 标段名称 | 平湖里项目总承包(EPC)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6月2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6月30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平湖里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72103050001004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里项目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连行审备〔2021〕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高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平湖里项目总承包(EP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昌圩湖片区跃湖路西侧地块。 2.1.2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6.28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37490.93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约36925.87平方米),建设包括高层住宅、洋房、叠排、幼儿园、社区用房、养老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以及道路绿化等。 2.1.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47300万元,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320万元; (2)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46980万元(含暂列金额3000万元); 注:投标人投标总限价、分项报价(设计、施工)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用必须按此金额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审计单位对本工程进行审计,以审计后确定的工程造价为最终结算价。 2.1.4工期要求: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0日历天,施工工期69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合格和批准; (2)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设备、材料等采购必须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范围: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基坑支护设计、建筑设计(含建筑、结构、水电、消防、暖通)、绿建设计、人防设计(只需提供建筑专业平时状态下的设计方案,中标人中标后分包给专业人防设计院完成)、防雷设计、装配式设计、幕墙、公共部位装修(含单元门厅、入户大堂、电梯厅、楼梯间、架空层等)、内装(社区养老用房、社区服务用房、物业用房、水泵房、消控室、公厕)、有线电视、通信网络、智能化、室外工程竖向设计(除景观、绿化、大门、围墙外)、综合管网系统(小区内室外给水、雨污分流排水、消防水池)、标识标牌、亮化、信报箱、太阳能热水器、燃气、自来水等项目所需的全部设计内容、各阶段图纸报审报批、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 红线范围外的与本工程相关的自来水、供电、燃气、通信网络、雨污排水、道路等接入点的设计、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 2.2.2施工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现场三通一平、临时施工道路、开设道口、与市政工程接驳、桩基(含试桩)、基坑围护、土方、土建、安装(含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人防、防雷、幕墙、公共部位装修、内装(社区养老用房、社区服务用房、物业用房、水泵房、消控室、公厕)、有线电视、通信网络、智能化、标识标牌、亮化、信报箱、室外配套工程(围墙、大门、景观、绿化除外)、综合管网系统(小区内室外给水、雨污分流排水、消防水池)、太阳能热水器、燃气、自来水、室外电力系统【①、小区内变电所及配电房的施工(不含电气设备及基础);②、配电施工分界点为居民计量电表箱和非居民计量低压柜及前端全部由供电公司负责,居民计量电表箱和非居民计量低压柜的开关下端头出线及以后部分由总承包单位负责;③、为满足供电要求,计量电表箱下端需设置等电位箱,该等电位箱由总承包单位负责;④、总承包单位需预留变电所、居民电表间和非居民配电间等供电设备位置的接地点,无线网络信号】等所有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与相关主管部门的远程联网、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移交工作等至取得竣工备案表的全部相关工作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红线范围外的与本工程相关的自来水、供电、燃气、通信网络、雨污排水、道路等接入施工; 2.2.3 其他说明 1.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相关报建报验、工程施工、系统调试、各类第三方检测(材料检测及桩基检测除外)、材料检测及桩基检测的配合、联网并网、工程资料(整理、归档、备案、移交)、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结算、保修、专项方案的专家评审等以及协作相关单位完成相关专业的验收(含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验收)等全部内容; 2.本次设计及施工范围不包括:①景观绿化(含种植土及绿化范围内的回填土)、景观照明、大门及门卫室、围墙、电梯、幼儿园内装修工程;②室外电力系统(配电施工分界点为居民计量电表箱和非居民计量低压柜及前端全部由供电公司负责);③充电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及以上(其中必须含有地下室且地下室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项目。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3)提供的上述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地下室建筑面积,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总承包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联合体申请人必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文、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连建发[2018]421 号执行。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但须承诺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 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其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至少包括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拆)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5)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连建发[2019]182 号文,企业此次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为合格,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6月30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条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 (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 (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提供); (4)企业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料(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书;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的须提供此项);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9)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 (10)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由连云港市住建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开标现场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12)投标人承诺书(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以上原件开标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复印件装订在标书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不接受任何过程中递交的原件资料,原件不全或无原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两阶段评标。 第一阶段:线下先开纸质的设计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并先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资格审查合格的基础上且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15分)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 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 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 名时,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是否具有竞争性,判定是否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第二阶段:线上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商务技术标(经济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设计文件、商务技术(经济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综合得分高低推荐前3 名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综合评标法,如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除外),不再要求投标人 准备纸质文件(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除外)。 2)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包括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文件 (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除外)上传,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光盘等也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束后退还网络投标CA密码锁,未按规定及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 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特殊环境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4)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的网络投标CA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 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 “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备份文件”导入不成功做无效标处理。注:“江苏省 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5)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特别提醒: 投标单位注意事项 (1) 投标单位相关人员须下载“我的连云港”APP填写申报个人相关信息提交生成“苏康码”二维码,或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 填写申报个人相关信息提交生成“苏康码”。 (2)开标时须提供“苏康码”二维码,只有显示为绿色码的才可以进入开标现场;无法提供“苏康码”的,须如实提交近 14天的个人行踪信息表(格式自拟)、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格式自拟),由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的将无法进入开标现场,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云港投标。 (4)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自备足量医用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在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严禁到公共密集场所活动。主动接受交易中心等单位的疫情防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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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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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平湖里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72103050001004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里项目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连行审备〔2021〕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高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平湖里项目总承包(EP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昌圩湖片区跃湖路西侧地块。 2.1.2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6.28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37490.93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约36925.87平方米),建设包括高层住宅、洋房、叠排、幼儿园、社区用房、养老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以及道路绿化等。 2.1.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47300万元,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320万元; (2)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46980万元(含暂列金额3000万元); 注:投标人投标总限价、分项报价(设计、施工)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用必须按此金额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审计单位对本工程进行审计,以审计后确定的工程造价为最终结算价。 2.1.4工期要求: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0日历天,施工工期69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合格和批准; (2)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设备、材料等采购必须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范围: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基坑支护设计、建筑设计(含建筑、结构、水电、消防、暖通)、绿建设计、人防设计(只需提供建筑专业平时状态下的设计方案,中标人中标后分包给专业人防设计院完成)、防雷设计、装配式设计、幕墙、公共部位装修(含单元门厅、入户大堂、电梯厅、楼梯间、架空层等)、内装(社区养老用房、社区服务用房、物业用房、水泵房、消控室、公厕)、有线电视、通信网络、智能化、室外工程竖向设计(除景观、绿化、大门、围墙外)、综合管网系统(小区内室外给水、雨污分流排水、消防水池)、标识标牌、亮化、信报箱、太阳能热水器、燃气、自来水等项目所需的全部设计内容、各阶段图纸报审报批、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 红线范围外的与本工程相关的自来水、供电、燃气、通信网络、雨污排水、道路等接入点的设计、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 2.2.2施工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现场三通一平、临时施工道路、开设道口、与市政工程接驳、桩基(含试桩)、基坑围护、土方、土建、安装(含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人防、防雷、幕墙、公共部位装修、内装(社区养老用房、社区服务用房、物业用房、水泵房、消控室、公厕)、有线电视、通信网络、智能化、标识标牌、亮化、信报箱、室外配套工程(围墙、大门、景观、绿化除外)、综合管网系统(小区内室外给水、雨污分流排水、消防水池)、太阳能热水器、燃气、自来水、室外电力系统【①、小区内变电所及配电房的施工(不含电气设备及基础);②、配电施工分界点为居民计量电表箱和非居民计量低压柜及前端全部由供电公司负责,居民计量电表箱和非居民计量低压柜的开关下端头出线及以后部分由总承包单位负责;③、为满足供电要求,计量电表箱下端需设置等电位箱,该等电位箱由总承包单位负责;④、总承包单位需预留变电所、居民电表间和非居民配电间等供电设备位置的接地点,无线网络信号】等所有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与相关主管部门的远程联网、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移交工作等至取得竣工备案表的全部相关工作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红线范围外的与本工程相关的自来水、供电、燃气、通信网络、雨污排水、道路等接入施工; 2.2.3 其他说明 1.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相关报建报验、工程施工、系统调试、各类第三方检测(材料检测及桩基检测除外)、材料检测及桩基检测的配合、联网并网、工程资料(整理、归档、备案、移交)、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结算、保修、专项方案的专家评审等以及协作相关单位完成相关专业的验收(含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验收)等全部内容; 2.本次设计及施工范围不包括:①景观绿化(含种植土及绿化范围内的回填土)、景观照明、大门及门卫室、围墙、电梯、幼儿园内装修工程;②室外电力系统(配电施工分界点为居民计量电表箱和非居民计量低压柜及前端全部由供电公司负责);③充电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及以上(其中必须含有地下室且地下室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项目。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3)提供的上述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地下室建筑面积,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总承包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联合体申请人必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文、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连建发[2018]421 号执行。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但须承诺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 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其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至少包括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拆)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5)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连建发[2019]182 号文,企业此次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为合格,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6月30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条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 (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 (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提供); (4)企业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料(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书;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的须提供此项);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9)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 (10)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由连云港市住建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开标现场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12)投标人承诺书(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以上原件开标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复印件装订在标书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不接受任何过程中递交的原件资料,原件不全或无原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两阶段评标。 第一阶段:线下先开纸质的设计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并先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资格审查合格的基础上且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15分)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 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 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 名时,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是否具有竞争性,判定是否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第二阶段:线上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商务技术标(经济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设计文件、商务技术(经济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综合得分高低推荐前3 名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综合评标法,如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除外),不再要求投标人 准备纸质文件(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除外)。 2)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包括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文件 (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除外)上传,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光盘等也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束后退还网络投标CA密码锁,未按规定及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 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特殊环境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4)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的网络投标CA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 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 “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备份文件”导入不成功做无效标处理。注:“江苏省 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5)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特别提醒: 投标单位注意事项 (1) 投标单位相关人员须下载“我的连云港”APP填写申报个人相关信息提交生成“苏康码”二维码,或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 填写申报个人相关信息提交生成“苏康码”。 (2)开标时须提供“苏康码”二维码,只有显示为绿色码的才可以进入开标现场;无法提供“苏康码”的,须如实提交近 14天的个人行踪信息表(格式自拟)、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格式自拟),由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的将无法进入开标现场,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云港投标。 (4)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自备足量医用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在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严禁到公共密集场所活动。主动接受交易中心等单位的疫情防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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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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