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元阳县嘎娘乡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6-28,公告主要内容为:红河元阳县2021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嘎娘乡龙克村委会麻栗寨村自然能提水项目,所属区域:云南-红河-元阳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元阳县嘎娘乡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元阳县2021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嘎娘乡龙克村委会麻栗寨村自然能提水项目c334a2d9-f183-4abb-aa97-6d963493b90e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0.0% 贷款 0.0% 外资 0.0% c334a2d9-f183-4abb-aa97-6d963493b90e | ||
建设规模: | 嘎娘乡龙克村委会麻栗寨村自然能提水项目设高位水池A及高位水池B,共2座,高位水池A高程为1205米,高位水池B高程为1036米,设备房高程为578米,提水高差(扬程)约为627米,具体建设内容为:一是建设滚水坝+取水前池1座;二是铺设动力管道(含管道附属设施)680米;三是铺设提水管道(含管道附属设施)2630米;四是新建设备房1间;五是购买并安装自然能提水设备1套;六是新建蓄水池2个;七是施工便道约1.3公里。c334a2d9-f183-4abb-aa97-6d963493b90e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水利水电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1-06-28 09: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07-02 17:30 |
备注: | 详见招标文件公告及投标人须知 |
建设单位: | 元阳县嘎娘乡人民政府 | 经办人: | 方师 |
办公电话: | 18087308737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施师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18206799150 |
标段编号: | GC532528202100020001001 |
标段名称: | 元阳县2021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嘎娘乡龙克村委会麻栗寨村自然能提水项目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07-02 17:3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07-21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1(元阳县) |
开标方式: | 现场开标、网上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35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嘎娘乡龙克村委会麻栗寨村自然能提水项目设高位水池A及高位水池B,共2座,高位水池A高程为1205米,高位水池B高程为1036米,设备房高程为578米,提水高差(扬程)约为627米,具体建设内容为:一是建设滚水坝+取水前池1座;二是铺设动力管道(含管道附属设施)680米;三是铺设提水管道(含管道附属设施)2630米;四是新建设备房1间;五是购买并安装自然能提水设备1套;六是新建蓄水池2个;七是施工便道约1.3公里。(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元阳县嘎娘乡龙克村委会麻栗寨村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5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3.1施工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复印件); 3.3技术负责人要求: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及以上(含工程师)职称; 3.4自然能提水系统生产企业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2)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技术标准及饮水卫生标准,并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的,必须有制造厂家授权书或产品代理授权证明,并具有设备的供应或代理能力; (4)如果制造厂家投标的,则不得再授权其他的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本标段投标; (5)如果制造厂家已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制造厂家不得再参与本标段的投标。 3.6联合体投标人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备施工及设备供应商所要求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报名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
资质要求: | 资质条件:施工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自然能提水系统生产企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2018年至今至少有3件类似产品供货业绩(自然能提水工程); (2)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技术标准及饮水卫生标准,并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的,必须有制造厂家授权书或产品代理授权证明,并具有设备的供应或代理能力; (5)如果制造厂家投标的,则不得再授权其他的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本标段投标; (6)如果制造厂家已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制造厂家不得再参与本标段的投标。(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水利水电工程 |
其他: | 详见招标公告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1-07-21 09:00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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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4、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