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6-30,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昆明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云南-昆明,所属行业分类:道路,采购业主: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程已由高新区规划建设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昆高规[2021]48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受托人为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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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招标内容: 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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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范围: 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整治内容如下【具体整治内容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1)马澄路接近秋木箐社区路段,路面修复(2)风口社区风口村至杨柳冲路段,设置挡土墙、钢筋混凝土防撞墙、砌筑混凝土排水沟(3)马澄线小石桥处,设置钢筋混凝土连续防撞护栏,另还需设置波形护栏(4)马澄路与澄江交界处道路两侧,增设波形护栏(6)马澄线-风口线临水临崖侧,部分路段设置波形护栏(5)马澄路K1724界碑处,临崖处安装波形护栏(7)马金铺部分道路标线清除重新渠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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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总投资:500万元 | |||
招标规模:4680692.47元 | |||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
2.5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高新区东区 | |||
2.6 项目实施时间: | |||
2.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8 其他:(1)工期: 25天。(2)质量要求: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并一次性验收合格。(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4)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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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 |||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5月8日发布的《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以及《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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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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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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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其他:(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2018年至今承担过2项单项合同金额45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充分体现项目行业类型、工程规模、合同金额(建安工程费)等指标,否则将影响其有效性判定) (4)具备近三年(2017-2019或2018-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 (5)投标人2018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6)项目经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近三年(2018年-至今)作为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建安工程费45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充分体现项目行业类型、工程规模、合同金额(建安工程费)、项目经理姓名等指标,否则将影响其有效性判定,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8)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需满足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若为专职安全员的,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9)行贿犯罪记录档案信息查询要求: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若经招标人查询第一中标候选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10)其他承诺书(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及内容进行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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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6-29 16:54 至 2021-07-06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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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7-20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本项目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启用网上远程开标(即远程在线开标)。按《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到达开标会现场提交文件、解密文件(即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须按《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优化远程网上开标流程的通知》和《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及上述通知中所附的附件要求进行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标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签到、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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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名称: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招标代理名称: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人地址:明市高新区东区马金铺武振街1号 | 招标代理地址: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 ||
招标联系人:陈工 | 招标代理联系人:赵笑婷、李曼溪 | ||
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 64881676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3238682390、15825255353 | ||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871-68155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