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江城县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7-01,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思茅江城县勐烈镇生活垃圾热解处理厂扩建工程,所属区域:云南-思茅-江城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江城县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江城县勐烈镇生活垃圾热解处理厂扩建工程826b3dde-2eff-4ecc-8ecd-2d180a417b13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826b3dde-2eff-4ecc-8ecd-2d180a417b13 | ||
建设规模: | 建设处理规模25t/d的勐烈镇生活垃圾热解处理站1座826b3dde-2eff-4ecc-8ecd-2d180a417b13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设备采购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江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1-07-01 09: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07-07 17:30 |
备注: | 5.1时间:2021年7月1日09时00分至2021年 7 月7 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 5.2获取方式:登录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pesggzyjyxxw.com/),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 5.3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注: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7月 1日~ 2021 年7月 7 日(法定公 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持介绍信到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中心3楼)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需携带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4、开户许可证(原件)。 以上证件须原件、彩色复印件各一套,彩色复印件要求装订成册,加盖公章,资料不全者不予报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项目负责人一经报名不得随意更换。 5.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报名。 |
建设单位: | 江城县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经办人: | 马秋名 |
办公电话: | 15925396734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田春 |
办公电话: | 0879-3037399 | 移动电话: | 13759026765 |
标段编号: | GC530826202100014001001 |
标段名称: | 江城县勐烈镇生活垃圾热解处理厂扩建工程-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07-07 17:3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07-23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会-(江城) |
开标方式: | 网上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6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建设处理规模25t/d的勐烈镇生活垃圾热解处理站1座,其中包括配备25t/d垃圾热解设备1台,另外建设桥式吊车轨道(10m)、热解设备操作间(77㎡)、热解炉基础(1座)、烟道基础(12m)、地坪及其他零星拆除(1项)、其他零星配套设施(1项)等扩建工程附属设施。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备环保设备或垃圾处理设备的制造或销售,需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所投标设备必须是符合国家质量要求,合格的全新产品; 1.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18年度-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未满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无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无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险保证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1-07-23 09:00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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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4、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