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7-03,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珠海中堂镇文化艺术中心项目监理,所属区域:广东-珠海,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SXBZTA1210997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1年07月03日至2021年07月26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3481002001
招标编号: SXBZTA12109975
建设单位:东莞市中堂镇文化服务中心(东莞市中堂镇体育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
工程名称:中堂镇文化艺术中心项目监理
工程地址:东莞市中堂镇觉华路北侧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165364830.66元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1488.13平方米,地上5层,地下1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253.3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234.74平方米,建筑高度26.96米,最大跨度25.2米,框架结构。
发包范围: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程内容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安装工程、电梯工程、抗震支架工程、室外工程等施工和与本工程相关的各类监测与检测的监理工作。具体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进行监理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及保修期的有关工作的监理,监理的范围亦包括对本项目内容施工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环保、合同、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监理。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乙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 工程监理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不分等级(1、具有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 2、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除本工程外的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任职。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服务期限:中堂镇文化艺术中心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总监理服务期限为44个月(其中从招标人发出的《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施工阶段监理责任期暂定为20个月,保修期暂定24个月)。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1年07月26日15时00分 开标室(4)
投标会时间:2021年07月26日15时0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4)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07月03日08时30分至2021年07月09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致电 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769-27286263) 进行线上支付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并采用快递的方式将相关资料交付,逾期不售。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钟小姐 0769-88118030
招标人联系地址:东莞市广场路8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梁淑珍、舒晓聪 0769-27286263
招标代理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4号保利都汇大厦1号楼1915室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保证金金额:5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关于公布〈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建[2017]9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 5、按《关于调整我市建筑市场有关监管措施的通知》(东建市〔2016〕39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投标当天凌晨1:00时的系统信息数据; 6、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固定投标员手续(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需办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9、投标担保形式:■(1)单项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2)银行电子保函。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中堂镇文化服务中心(东莞市中堂镇体育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0769-88118030;地址:东莞市广场路8号。 2、招标代理机构: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769-27286263;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4号保利都汇大厦1号楼1915室。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中堂镇文化服务中心(东莞市中堂镇体育管理服务中心)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系统辅助资格审查项如下:
1、企业建档信息是否“正常登记”状态。
2、企业营业执照是否过期。
3、企业资质是否满足招标项目要求。
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资格证书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5、总监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6、项目负责人、总监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7、企业诚信总得分是否小于90分(市住建局)。
8、投标单位是否缴纳足额保证金或电子保函(委托交易中心收退保证金或保函时启用此项)。
(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由招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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