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7-05,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合肥合肥市科技馆新馆常设展厅展品展项深化设计制作及配套环境营造服务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安徽-合肥,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2021BFFFZ0145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无标题文档合肥市科技馆新馆常设展厅展品展项深化设计制作及配套环境营造服务更正公告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FFZ01452
项目名称:合肥市科技馆新馆常设展厅展品展项深化设计制作及配套环境营造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6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针对本项目共性问题:
1、如因某包别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质疑或投诉等原因导致评审结果变更的,是否影响其他包别评审结果
答:不影响。
2、本项目投标人是否需要来开标现场
答:需要。
3、关于“开标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
(1)针对电子版设计方案1份,采用光盘存储介质,是否可以修改
答:修改为电子版设计方案:1份:(采用U盘存储介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密封提交。
(2)针对纸质版设计方案:①是否需要开标现场递交②方案的份数是否可以修改③设计方案格式是否有要求④如已提交纸质版设计方案,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是否还需要提交电子版设计方案
答:①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开标室(2楼1号拍卖厅),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接收。②纸质设计方案用A3幅面,其中文本和文字内容用A4幅面排版(每页A3幅面排版两页A4幅面内容),效果图(彩色打印)及图纸等用A3幅面。③纸质版设计方案的份数变更为7份;④无需提供。
(3)关于电子版及纸质版设计方案退还问题:
中标人的电子版及纸质版设计方案将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标准;其余投标人的电子版及纸质版设计方案,将在评审结束后退还。
4、本项目已上传新的图纸(新附件17),请投标人自行登陆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新图纸附件。
5、关于第2-5包允许联合体投标的情形:
(1)某一投标人能否与不同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形式,分别参与不同包别的投标
答:可以。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说明“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协议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本单位证明材料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请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本单位证明材料”指什么
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本单位证明材料(如业绩合同等),须由联合体成员本单位加盖公章,此证明材料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电子签章进行网上上传。
6、除第2-5包允许联合体投标的情形,其余包别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的,符合性审查业绩和评分业绩是否可以采用联合体业绩
答:在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包别中(第1包、第7-14包),如符合性审查业绩和评分业绩采用联合体业绩的,投标文件中另须提供投标人所在联合体业绩中承担的业务分工与此包别招标内容一致的证明材料,且须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否则不予计分。
7、本项目附件初步设计方案和图纸中关于展品展项的尺寸、重量等不一致的,是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答:可以。
8、关于社保问题:(1)本项目授权代表是否要提供社保证明(2)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3“社保证明材料”其中的一种形式为“(3)经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人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请问如为具有《人力资源外包协议》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1)不需要;(2)予以认可,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且经评标委员会确认。
9、本项目要求的符合性审查业绩和评分业绩均为已完成业绩,投
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①业绩合同②已完成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如已完成证明材料为预验收报告,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
10、关于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方案”,(1)指定展品展项深化设计方案是放在电子版投标文件服务方案中,还是放在纸质版设计方案中(2)除指定展品展项深化设计方案外,其余展品展项是否需要设计;(3)展品展项编号如何编制(4)第1-6包配套环境营造部分投标设计方案中结构设计图纸和电气设计图纸分别需要提供哪些(5)评分项中关于指定展品展项深化设计和优化设计部分,投标人是否可以做一套含详解优化设计的深化设计方案(6)评分项中涉及到人机界面及分镜头设计的,是否每个分镜头都须按照实际落地效果设计
答:(1)指定展品展项深化设计方案放在纸质版设计方案中;(2)其余展品展项不需要设计;(3)展品展项编号由投标人自行编制。(4)结构设计图纸须提供平面布置图、参观路线图、安全疏散图、墙面地面天花施工图(如有),电气设计图纸须提供灯光布置图、应急照明与消防疏散标识更改图纸(如有)。其余图纸待中标后深化设计时再提供。(5)可以。(6)分镜头须按照实际落地效果设计,但分镜头数量不作要求(除第2包指定展品展项“时间的尺度”中要求必须提供的3个分镜头外)。
11、关于本项目要求的评分项“设计方案答辩”,(1)答辩是在评审现场答辩吗(2)答辩的形式是什么(3)非投标人单位人员代表投标人进行设计方案答辩,是否可以
答:(1)答辩是在评标现场进行答辩;(2)答辩人员自备电脑和答辩U盘(如有,答辩U盘无需密封提交)进入评标室,答辩形式不限(如PPT、视频等),由答辩人员先进行设计方案的阐述,阐述完毕后,如评标委员会对其设计方案有疑问,可进行相关提问。(3)设计方案答辩人员须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授权书(格式自拟)。
12、关于本项目要求的评分项“展品展项报价合理性测算”:(1)是否需要采用造价软件进行测算(2)此项是针对对应包别中所有的展品展项,还是仅针对指定的展品展项进行测算
答:(1)不需要;(2)针对对应包别中所有展品展项报价进行合理性测算(明确某展品展项由其他包别的投标人设计除外)。
13、关于本项目要求的评分项“投标人荣誉”设置,如为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科技馆(或科博会)颁布的荣誉,是否可以计分
答:不予计分。
14、关于本项目要求的评分项“投标人技术专利”中的“科普类展品专利”,是否包含展示装置类(或展柜类)专利
答:不包含。
15、关于本项目要求的评分项“项目团队”:(1)如配备人员为退休(或返聘)的,是否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2)如配备人员为投标人分公司人员,是否可以认可(3)关于人员职称要求的,如提供的人员职称专业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职称专业类别相关的,是否予以认可(4)如参与多个包别投标的,拟配备的“项目团队”人员是否可以重复(5)对于项目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要求,如证明材料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的,是否予以计分
答:(1)配备人员为退休(或返聘)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但须提供劳务合同(或返聘证书),且该类人员不得超过2人,如超过2人,超过的人员对应的评分指标不予计分。(2)予以认可;(3)予以认可。(4)可以重复。(5)不予计分。
16、关于本项目第7、8、9、10、11、13、14包别要求的评分项“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可以修改
答:修改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科技馆展品设计与制作一体化业绩,且在此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岗位,得3分”,业绩证明材料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17、本项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开标一览表”中“其他”是否要填写
答:不强制要求。
18、本项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投标分项报价表”,请问是否需要提供细项清单报价
答: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格式进行分项报价,其中深化设计展厅另附细项清单报价(格式自拟),其余非深化设计展厅无需另附细项清单报价。
二、针对本项目各包别问题:
第1包:
1、本包别要求的评分项“设计方案”:“3、景箱类展品展项(杀机四伏)深化设计”中第(3)项涉及到多媒体评分,但“杀机四伏”展项初步设计方案中未涉及此部分内容,是否可以修改
答:删除此部分评分项。该展项设计方案评分项变更为:(1)指定展品展项设计方案对景箱内容描述完整、详细,充分表达景箱内场景画面及内涵;对景箱、模型和标本的制作流程、技术、工艺、维护等内容说明详细,合理可行,符合规范。科学合理、周密详尽、具有可行性的得6分;满足项目要求并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3分;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并有待完善的得1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2)指定展品展项景箱整体明亮清晰,有舞台效果,景箱内近、中、远景融合自然,符合透视关系;所定格的画面情境合理,符合科学性;模型和标本动作、表情和神态准确,姿态逼真,制作工艺细腻精良。科学合理、周密详尽、具有可行性的得3分;满足项目要求并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2分;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并有待完善的得1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3)投标人在深化设计基础上对指定展品展项进行优化设计的,由评标委员会从关键技术路线、互动效果、经济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明显优于原设计意图的,科学合理、周密详尽、具有可行性的得2分;较优于原设计意图并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1分;略优于原设计意图但有待完善的得0.5分;只达到深化设计要求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关于本包别附件1:(1)有2个展品(1-03家园卫士& 2-37像鸟一样翱翔)由其他包别的中标人进行深化设计制作,则在报价中是否无需考虑此部分报价(2)针对展品2-51北极地区,其清单模型数量(P373页)与2.2设备组成中的内容显示模型数量不统一,同时差异模型还有北极兔、北极狼及旅鼠,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1)无需考虑。(2)同一种动物模型在两处表述不一致时,以数量更多的为准。
第2包:
1、请明确“杨振宁陈列馆”展厅位置
答:详见本项目新上传图纸(新附件17)。
2、关于本包别附件2:能量、度?量、杨振宁展厅扩初设计方案中“水波荡漾”展项的重量要求是500kg,如果投标人深化设计的展项重量大于此要求但未超过建筑荷载,是否影响投标响应
答:不影响。
3、关于本包别评分项“设计方案”:4、多媒体类展品展项(时间的尺度)深化设计,投标人需提交多少个短片的脚本大纲和分镜头剧本
答:针对“视频2:普朗克时间”、“视频4:德尔塔重子的半衰期”、“视频52:庞加莱循环”三个视频进行脚本大纲和分镜头设计,并制作相应的小样(三个小样累计时长不超过30s),且在设计方案答辩环节中进行现场演示。
第5包:
关于本包别评分项“投标人业绩”的设置,是否可以修改
答:修改为:除符合性审查业绩外:自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科技馆(或安全类展馆)常设展厅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布展面积X为:(1)500㎡≤X<1000㎡的,每提供1个得2分;(2)X≥1000㎡的,每提供1个得4分。业绩证明材料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第9包:
关于附件6中本包别指定展品展品“发明加速器”中的“家庭生活”及“交通出行”两个内容展示方向是否可以进行优化
答:在不偏离原展品展项总体设计意图的前提下,可以进行优化。
第10、14包:
关于本包别评分项“投标人业绩”的设置,是否可以修改
答:本项业绩按该包别实际情况进行设置,因此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更正日期:2021年07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科学技术协会
地址:合肥市黄山路446号合肥市科技馆
联系方式:0551-65192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