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镇江市姚桥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7-05,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镇江长江流域姚镇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水环境提升工程,所属区域:江苏-镇江,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镇江市姚桥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ZJXQ20210638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长江流域姚镇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水环境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ZJXQ202106381 | 项目名称 | 长江流域姚镇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水环境提升工程 | ||||||||||||||||||||||||||||||||||||||||||||||||||||||||||||
标段编号 | ZJXQ202106381001001 | 标段名称 | 长江流域姚镇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水环境提升工程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7月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7月9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公告信息 |
长江流域姚镇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水环境提升工程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ZJXQ20210638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流域姚镇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水环境提升工程已由 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以 关于长江流域姚镇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水环境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镇江市姚桥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长江流域姚镇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水环境提升工程(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镇江新区姚桥镇姚镇村、迎北村。 2.1.2建设规模:项目涉及姚镇村4个自然村(大场上、左家村、东西北街、王家路子),迎北村4个自然村(冷家村、镇边村、小冷村、河南村),共计户数约487户。项目对姚镇村、迎北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1)包括新建接户管网约13千米、次干管约5.6千米及相应的附属设施的建设;(2)水系连通,建设贯通姚桥中心港支流与沙腰河闸站、建设管涵贯通东风港与镇一河水系,包括新建闸站2座、开挖新建明渠约200米及连通管道布设约440米;(3)河道整治,入江直流排口排查整治和河道生态修复(包含小区、企业和市政排口),对姚镇中心河、文卫河、姚镇中心港三条集镇主河道进行整治,包括截污纳管约0.9千米、河道清淤约0.9万立方米、岸坡修复约400平方米、绿化恢复约200米及人行步道修复约400平方米,最终达到三类水排放标准;(4)污水管网改造,对已完成主管网建设的儒里村三号路(儒里二级河-庄基前)污水管网进行改造,新建DN400污水管道约400米;(5)项目施工造成路面等破坏进行恢复。 2.1.3合同估算价:约3100万元; 2.1.4工期要求:73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1 年 9 月 1 日,施工开工日期: 2021 年 10月 31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3 年 8月 31日 2.1.5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长江流域姚镇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水环境提升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5年内的维护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市政行业(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1)注册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同时需提供2021年4月、2021年5月、2021年6月的社会保险证明;(2)国家注册监理师(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2021年4月、2021年5月、2021年6月的社会保险证明;(3)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需提供2021年4月、2021年5月、2021年6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无 3.3.2自2018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2020 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2018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无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情况的(结果按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7月5日0时0分至2021年7月9日24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zhenjiang.gov.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年8月4 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文化服务中心裙楼三楼(地址:镇江新区宜侯路397号,赵声路与港南路交叉路口东南方向)第三开标室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分两阶段评标。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包括两部分:一是投标文件设计文件部分,二是投标文件商务、经济技术部分(不含设计文件部分)]。 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60%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若干名的(不少于5名,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拾万元整;按规定缴纳年度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保险的使用规则执行镇政建[2018]194号文)的企业提交年度保证金缴纳凭证。选择采用电子保险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参照本市《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服务的通知(试行) 》执行。 10.其它 10.1、对于资审合格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工程建设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10.2、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审查合格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10.3、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21年7月5日00:00至2021年7月9日24:00 ; 10.4、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10.5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10.6 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类似工程业绩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将被公示1个月,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其投标。 10.7、招标人郑重申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镇江新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造价管理处(联系电话: 0511-88980539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江市姚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姚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镇江市远洋香奈河畔一期27幢404 邮 编:212000 邮 编:212000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王灏 电 话:13805282592 电 话:18605114862 传 真: 传 真: 邮 箱: 邮 箱: 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 0511-81989119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 0511-81989109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信用管理手册办理部门: 镇江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 联系电话: 0511-87053751 联系人:王工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镇江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造价管理处 联系电话: 0511-88980539 技术支持: 网上招投标系统: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009980000 CA签章办理指南: 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在线办理网址: 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 负责人(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公章): 2021年7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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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长江流域姚镇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水环境提升工程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ZJXQ20210638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流域姚镇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水环境提升工程已由 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以 关于长江流域姚镇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水环境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镇江市姚桥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长江流域姚镇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水环境提升工程(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镇江新区姚桥镇姚镇村、迎北村。 2.1.2建设规模:项目涉及姚镇村4个自然村(大场上、左家村、东西北街、王家路子),迎北村4个自然村(冷家村、镇边村、小冷村、河南村),共计户数约487户。项目对姚镇村、迎北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1)包括新建接户管网约13千米、次干管约5.6千米及相应的附属设施的建设;(2)水系连通,建设贯通姚桥中心港支流与沙腰河闸站、建设管涵贯通东风港与镇一河水系,包括新建闸站2座、开挖新建明渠约200米及连通管道布设约440米;(3)河道整治,入江直流排口排查整治和河道生态修复(包含小区、企业和市政排口),对姚镇中心河、文卫河、姚镇中心港三条集镇主河道进行整治,包括截污纳管约0.9千米、河道清淤约0.9万立方米、岸坡修复约400平方米、绿化恢复约200米及人行步道修复约400平方米,最终达到三类水排放标准;(4)污水管网改造,对已完成主管网建设的儒里村三号路(儒里二级河-庄基前)污水管网进行改造,新建DN400污水管道约400米;(5)项目施工造成路面等破坏进行恢复。 2.1.3合同估算价:约3100万元; 2.1.4工期要求:73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1 年 9 月 1 日,施工开工日期: 2021 年 10月 31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3 年 8月 31日 2.1.5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长江流域姚镇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水环境提升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5年内的维护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市政行业(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1)注册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同时需提供2021年4月、2021年5月、2021年6月的社会保险证明;(2)国家注册监理师(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2021年4月、2021年5月、2021年6月的社会保险证明;(3)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需提供2021年4月、2021年5月、2021年6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无 3.3.2自2018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2020 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2018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无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情况的(结果按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7月5日0时0分至2021年7月9日24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zhenjiang.gov.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年8月4 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文化服务中心裙楼三楼(地址:镇江新区宜侯路397号,赵声路与港南路交叉路口东南方向)第三开标室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分两阶段评标。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包括两部分:一是投标文件设计文件部分,二是投标文件商务、经济技术部分(不含设计文件部分)]。 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60%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若干名的(不少于5名,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拾万元整;按规定缴纳年度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保险的使用规则执行镇政建[2018]194号文)的企业提交年度保证金缴纳凭证。选择采用电子保险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参照本市《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服务的通知(试行) 》执行。 10.其它 10.1、对于资审合格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工程建设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10.2、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审查合格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10.3、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21年7月5日00:00至2021年7月9日24:00 ; 10.4、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10.5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10.6 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类似工程业绩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将被公示1个月,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其投标。 10.7、招标人郑重申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镇江新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造价管理处(联系电话: 0511-88980539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江市姚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姚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镇江市远洋香奈河畔一期27幢404 邮 编:212000 邮 编:212000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王灏 电 话:13805282592 电 话:18605114862 传 真: 传 真: 邮 箱: 邮 箱: 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 0511-81989119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 0511-81989109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信用管理手册办理部门: 镇江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 联系电话: 0511-87053751 联系人:王工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镇江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造价管理处 联系电话: 0511-88980539 技术支持: 网上招投标系统: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009980000 CA签章办理指南: 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在线办理网址: 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 负责人(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公章): 2021年7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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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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