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7-06,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连云港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智慧化工园区政府投资项目石化产业基地全景监...,所属区域:江苏-连云港-连云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3207252101290001,招标文件售价:3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智慧化工园区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252101290001 | 项目名称 |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智慧化工园区政府投资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7252101290001002001 | 标段名称 | 石化产业基地全景监控系统一期配套铁塔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7月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7月12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石化产业基地全景监控系统一期配套铁塔一标段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智慧化工园区政府投资项目 已由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 以 示范区经复【2020】2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集中组织建设,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化产业基地全景监控系统一期配套铁塔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1.2、建设规模:新建两座106.6米铁塔,详见发包人要求; 2.1.3、招标控制价:806.571834万元(其中设计费10万元,施工费716.571834万元,暂列金额80万元); 2.1.4、EPC项目总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计划设计开工日期: 2021 年 8 月 12 日;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 2021 年 8 月 25 日;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 2021 年 10月 11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达到交付验收标准。具体为: (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施工图设计要对初步设计进行深化设计,内容要符合初步设计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工程所有物资采购必须经业主书面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要求对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设计内容包含:石化产业基地全景监控系统一期配套铁塔一标段塔基设计、塔身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善铁塔及相关设施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的配合、设计变更、后续设计阶段的相关服务等;施工图预算编制;各阶段图纸会审、施工期配合服务、设计变更、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 (2)采购及施工内容包含:石化产业基地全景监控系统一期配套铁塔一标段合同范围内的施工、材料及设备的采购等。 (3)协助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4)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承担过铁塔工程(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2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铁塔工程(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 注: (1)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下同),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 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 (2)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工程造价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3)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经理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和投标人业绩不得重复。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业绩。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牵头人、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示范区建发【2019】132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示范区建发【2020】179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 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市场不良行为、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或出借资质等市场不良行为信息来源: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及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安全生产B类证(有效期内)(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建造师的需提供此项)、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社会保险连续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7 月6日至2021年 7 月12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8 月6日10时00分。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工程须在2021年 8 月6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到现场参加答辩。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万元)。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徐圩新区招标办:电话:0518-8225603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 邮 编:222065 邮 编:222000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18-82256886 电 话:0518-80568799/13775482595 传 真:/ 传 真:0518-80568799 电子邮箱:shzb@lygshjd.com 电子邮箱:jiangsuxinde@126.com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以及电子版1套(U 盘,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为初步设计完成之后的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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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石化产业基地全景监控系统一期配套铁塔一标段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智慧化工园区政府投资项目 已由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 以 示范区经复【2020】2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集中组织建设,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化产业基地全景监控系统一期配套铁塔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1.2、建设规模:新建两座106.6米铁塔,详见发包人要求; 2.1.3、招标控制价:806.571834万元(其中设计费10万元,施工费716.571834万元,暂列金额80万元); 2.1.4、EPC项目总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计划设计开工日期: 2021 年 8 月 12 日;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 2021 年 8 月 25 日;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 2021 年 10月 11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达到交付验收标准。具体为: (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施工图设计要对初步设计进行深化设计,内容要符合初步设计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工程所有物资采购必须经业主书面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要求对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设计内容包含:石化产业基地全景监控系统一期配套铁塔一标段塔基设计、塔身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善铁塔及相关设施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的配合、设计变更、后续设计阶段的相关服务等;施工图预算编制;各阶段图纸会审、施工期配合服务、设计变更、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 (2)采购及施工内容包含:石化产业基地全景监控系统一期配套铁塔一标段合同范围内的施工、材料及设备的采购等。 (3)协助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4)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承担过铁塔工程(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2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铁塔工程(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 注: (1)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下同),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 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 (2)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工程造价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3)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经理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和投标人业绩不得重复。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业绩。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牵头人、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示范区建发【2019】132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示范区建发【2020】179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 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市场不良行为、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或出借资质等市场不良行为信息来源: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及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安全生产B类证(有效期内)(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建造师的需提供此项)、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社会保险连续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7 月6日至2021年 7 月12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8 月6日10时00分。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工程须在2021年 8 月6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到现场参加答辩。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万元)。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徐圩新区招标办:电话:0518-8225603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 邮 编:222065 邮 编:222000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18-82256886 电 话:0518-80568799/13775482595 传 真:/ 传 真:0518-80568799 电子邮箱:shzb@lygshjd.com 电子邮箱:jiangsuxinde@126.com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以及电子版1套(U 盘,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为初步设计完成之后的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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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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