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7-09,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通江海大道东延(综艺集团东-扬子江路)工程江海大道东延(综艺集...,所属区域:江苏-南通,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编号:B3206120307000501,招标文件售价:250,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江海大道东延(综艺集团东-扬子江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B3206120307000501 | 项目名称 | 江海大道东延(综艺集团东-扬子江路)工程 | ||||||||||||||||||||
标段编号 | B3206120307000501006002 | 标段名称 | 江海大道东延(综艺集团东-扬子江路)交安设施工程施工(高架段)高架2标段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7月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7月21日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公告信息 |
江海大道东延(综艺集团东-扬子江路)交安设施工程施工(高架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海大道东延(综艺集团东-扬子江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以通行审投审[2020]8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南通融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海大道东延(综艺集团东-扬子江路)交安设施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 2.1.2合同估算价:高架1标段约810万元;高架2标段约550万元。 2.1.3工期要求:10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8月1日,竣工日期:2021年11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高架1标段:桩号K0+000.365-K7+189交安设施工程,包含标志标牌的制作安装,交通标线的施划、监控杆件安装及其他交通附属工程。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高架2标段:桩号K7+189-K10+600(含落地段)交安设施工程,包含标志标牌的制作安装,交通标线的施划、监控杆件安装,交通信号灯安装及其他交通附属工程。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如下: 3.2.1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均可)。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和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公司)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最近6个月(2020年12月到2021年5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自 2019年 7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年 7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年 4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2016年 7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7月9日至 2021年7月21日 9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TPBidder/)”;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其中招标文件费100/标段,平台、工具使用费150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7月21日9 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方法为抽签入围法。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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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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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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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江海大道东延(综艺集团东-扬子江路)交安设施工程施工(高架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海大道东延(综艺集团东-扬子江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以通行审投审[2020]8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南通融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海大道东延(综艺集团东-扬子江路)交安设施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 2.1.2合同估算价:高架1标段约810万元;高架2标段约550万元。 2.1.3工期要求:10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8月1日,竣工日期:2021年11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高架1标段:桩号K0+000.365-K7+189交安设施工程,包含标志标牌的制作安装,交通标线的施划、监控杆件安装及其他交通附属工程。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高架2标段:桩号K7+189-K10+600(含落地段)交安设施工程,包含标志标牌的制作安装,交通标线的施划、监控杆件安装,交通信号灯安装及其他交通附属工程。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如下: 3.2.1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均可)。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和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公司)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最近6个月(2020年12月到2021年5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自 2019年 7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年 7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年 4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2016年 7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7月9日至 2021年7月21日 9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TPBidder/)”;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其中招标文件费100/标段,平台、工具使用费150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7月21日9 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方法为抽签入围法。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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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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