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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JB200039-04SG |
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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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软件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软件园26-02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审备[2020]10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40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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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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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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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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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标段名称:施工总承包 |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江北新区软件园浦泗路与星火路交叉口,北至浦泗路,南至汇文路,西至星火路,东至丽景路 |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
2.4 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 |
2.5 结构类型: 框筒结构 |
2.6 工期要求: 1825日历天 |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230000.00万元 |
2.8 招标内容: 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幕墙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智能灯光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电梯安装工程; |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软件园26-02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包括基坑支护工程; 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建筑给水排水工程; 幕墙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消防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智能灯光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电梯安装工程; 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建筑物高度164米,超高层建筑,属于特大技术复杂型项目。 |
2.10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16107.04 m2;基坑深度:16.25 m;土石方量:600000 m3;建筑面积:121130.94 m2;根数:4203 根;桩形:囊式扩体抗拔锚杆和人工挖孔灌注墩 ;桩长:7 m;建筑面积:349899.99 m2;建筑物层数:36 层;其中地上层数:33 层;其中地下层数:3 层;建筑物高度:164 m;其中地下室面积:121130.94 m2;造价:230000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67274.98 m2;幢数:8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0 吨;幕墙面积:264656.696 m2;幕墙高度:164 m;装饰工程面积:51000 m2;空调制冷量:229.4 冷吨;层数:36 m;高度:156.7 m;台数:87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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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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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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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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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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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07-22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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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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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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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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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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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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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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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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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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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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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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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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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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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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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选择资格审核查可选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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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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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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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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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5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施工组织设计18分。
8、业绩分
   业绩:1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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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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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7月9日13时58分到 2021年7月16日13时58分为止 |
8.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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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5、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6、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0年12月-2021年5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8.7、本项目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内容。
8.8、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8.9、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8.10、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12、资格预审人员到场要求:本次资格预审无人员到场要求。
8.13、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1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8.15、投标人投标时所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资格预审时所报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单位投标资格。
8.16、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8.16.1、财务状况(满分20分)
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企业主营业务收入≥23亿元的得20分;12亿元≤主营业务收入<23亿元的得15分;主营业务收入<12亿元的得10分。(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编入至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中)
8.16.2、企业类似工程(满分20分)
自2016年7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厂房、仓储、住宅除外)业绩,有一个得20分,满分20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面积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的资料为准。评标方法打分业绩与资格预审打分业绩可兼得)
8.16.3、信誉(满分10分)
企业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等级或信用评价机构或协会出具的AAA级等级证书的得10分,AA级的得7.5分, A级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提供有效期内相关证书,扫描编入至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中)
8.16.4、认证体系 (满分15分)
(1)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5分;
(2)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5分;
(3)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5分;
(提供相关证书,扫描编入至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中)
8.16.5、工程奖项(满分20分)
(1)企业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及以上“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获得工程奖项的有效期按照下列规定执行:省级、省辖市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有效期2年,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时间以资格预审截止日期时间往前推算。省级得5分,省辖市级得 3分,奖项限评一项,按最高奖项计取,本项最多得5分。(以上获奖工程须提供获奖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获奖证明扫描件编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2)企业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国优(指鲁班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不含参建奖项)的得7.5分,省优的得4分,市优的得2分;奖项限评两项,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1次,本项最多得15分。国优有效期为3年,省优有效期为2年,市优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时间以资格预审截止日期时间往前推算。(以上获奖工程须提供获奖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获奖证明扫描件编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16.6、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满分15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拟定题目两个,每题7.5分。根据申请人所报项目负责人答辩进行打分。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答辩主要内容进行考评打分,答辩对应的得分为:6<优≤7.5分、4.5<良≤6分、3<中≤4.5分、0<差≤3分。分值末尾取小数点后两位。【题目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出题,项目负责人现场书面作答,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具体人员到场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出现不符合暗标评审要求的内容,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评委根据答辩情况酌情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该项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8.17、采用有限数量制,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按上述评分方法对各预审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确定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前9名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为潜在投标人。当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企业并列第九名时,则全部入围。
8.18、投标人须考虑疫情影响,根据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江北新区分中心等有关规定执行。若无法按要求执行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投标影响及后果。
8.19、其他相关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8.20、本项目评标办法中业绩评分描述为:自2016年7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且最高建筑高度145m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厂房、仓储、住宅除外)业绩,有一个得1分,满分1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面积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的资料为准。评标方法打分业绩与资格预审打分业绩可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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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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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南京软件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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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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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浦口区团结路100号共享空间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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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行知路2号创展大厦A座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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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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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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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熊海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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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封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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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5-58536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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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5-51876217-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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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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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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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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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95148289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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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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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苏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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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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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7321810182600078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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