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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安市开发区新立村粮食加工中心建设工程施工
2021-07-10 12:30:4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南通-海安县 招标业主/代理:  海安新立农地股份合作社/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7.09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海安新立农地股份合作社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7-1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通海安市开发区新立村粮食加工中心建设工程施工,所属区域:江苏-南通-海安县,所属行业分类:加工中心,招标代理: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海安新立农地股份合作社,招标编号:B3206210336000898,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海安市开发区新立村粮食加工中心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B3206210336000898 项目名称 海安市开发区新立村粮食加工中心建设工程
标段编号 B3206210336000898001001 标段名称 海安市开发区新立村粮食加工中心建设工程施工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1年7月9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1年7月22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公告信息
     



海安市开发区新立村粮食加工中心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开发区新立村粮食加工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新立农地股份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村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海安市城东镇新立 

2.1.2 建设规模:海安市开发区新立村米厂新建工程,主要土建工程是钢结构厂房。基础是独基+条基,砖砌部分高8m,钢结构部分层高13m,本次预算包括装修、安装等 建筑面积约1732.81?。

2.1.3 合同估算价:208.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工期:9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含加工房、场地等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不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建设行政 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 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2019 年 7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020 年 7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

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021 年4 月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单位名单:南通工泰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奥林匹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张家港市盛洲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市国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工程拒绝其参加投标。) 

(4) 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 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 业绩要求:无; 

(8) 其他投标条件:a、授权委托书;b、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至投标时间截止不得超过60 周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投标人承诺函;d、投标人承诺书;f.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项目负责人应满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网上备案标准及有关管理要求的通知》的通知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的要求,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要素归集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要素归集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9)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要素归集等经营活动。 

(10)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信息录入《信用手册》(因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的原因,对信用手册中的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信息,不做要求。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信息,以注册执业证书的信息为准);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 年7 日31 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07092021 年0722;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 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07220 9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其他事项 

8.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4 万元,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 

(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8.5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丁志祥:15240580971、18662609561、

0513-81819599。

9. 发布公告的媒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新立农地股份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城东镇新立

 

 

地址:海安市黄海大道晶茂国际1栋2单元1311

邮 编 :226600

 

邮 编 :226600

联系人:杭海峰 

 

联系人:王清松 

电 话 :15962740399 

 

电 话 :0513-81819686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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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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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0]
     



海安市开发区新立村粮食加工中心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开发区新立村粮食加工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新立农地股份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村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海安市城东镇新立 

2.1.2 建设规模:海安市开发区新立村米厂新建工程,主要土建工程是钢结构厂房。基础是独基+条基,砖砌部分高8m,钢结构部分层高13m,本次预算包括装修、安装等 建筑面积约1732.81?。

2.1.3 合同估算价:208.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工期:9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含加工房、场地等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不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建设行政 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 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2019 年 7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020 年 7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

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021 年4 月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单位名单:南通工泰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奥林匹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张家港市盛洲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市国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工程拒绝其参加投标。) 

(4) 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 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 业绩要求:无; 

(8) 其他投标条件:a、授权委托书;b、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至投标时间截止不得超过60 周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投标人承诺函;d、投标人承诺书;f.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项目负责人应满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网上备案标准及有关管理要求的通知》的通知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的要求,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要素归集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要素归集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9)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要素归集等经营活动。 

(10)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信息录入《信用手册》(因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的原因,对信用手册中的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信息,不做要求。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信息,以注册执业证书的信息为准);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 年7 日31 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07092021 年0722;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 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07220 9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其他事项 

8.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4 万元,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 

(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8.5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丁志祥:15240580971、18662609561、

0513-81819599。

9. 发布公告的媒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新立农地股份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城东镇新立

 

 

地址:海安市黄海大道晶茂国际1栋2单元1311

邮 编 :226600

 

邮 编 :226600

联系人:杭海峰 

 

联系人:王清松 

电 话 :15962740399 

 

电 话 :0513-81819686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关键字:加工中心,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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