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7-13,截止日期:2021-08-03,公告主要内容为:青海西宁西宁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二期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青海-西宁,所属行业分类:监测,招标编号:鑫达公招(货物)2021-012,开标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室(具体详见当日大屏),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西宁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二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湖新区汇宁路杨家寨小区3号楼4单元501 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8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鑫达公招(货物)2021-012
项目名称:西宁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二期)
预算金额(元):24838000 .00元
最高限价(元):24838000 .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
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 满足招标文件的其他资质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3日至2021年07月19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3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湖新区汇宁路杨家寨小区3号楼4单元501室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箱购买
电子邮箱:2703535291@qq.com
售价(元):5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03日 09: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室(具体详见当日大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宁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海晏路2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971-6314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鑫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湖新区汇宁路杨家寨小区3号楼4单元5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0971-6285630
附件信息:
修改版西宁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二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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