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7-14,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宿城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一标段,所属区域:江苏-宿迁-宿城区,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江苏宏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5504,开标地点:/,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宿城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105504 | 项目名称 | 宿城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 ||||||||||||||
标段编号 | E3213010313105504001001 | 标段名称 | 宿城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一标段)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7月1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7月20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公告信息 |
宿城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一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213010313105504
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的宿城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已经宿农复[202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城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宿迁市宿城区龙河镇、蔡集镇 1.2项目规模:工程项目总投资约8100万元 1.3主要建设内容:宿城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项目计划建设面积5.02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3万亩),共计6个项目,工程总投资约8100万元,分别为龙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沈挑片)、龙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双蔡片)、罗圩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蔡集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洼片)、蔡集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蔡樊片)、蔡集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徐刘徐片)。 1.4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服务期及缺陷服务期(不局限施工工期150日历天,宿城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和缺陷责任服务期,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同工程质保期) 1.5质量要求:合格 1.6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施工进度达到60%时支付合同暂定监理费总额的50%,工程施工项目通过区级验收且监理资料移交完毕且通过市级验收后,支付至合同监理费总额的 90%(以工程结算价为基数计算监理费);在缺陷责任服务期内没有发现工程存在缺陷,期满后支付余款。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2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宿城区龙河镇和罗圩乡2个乡镇的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投资额约为4140万元,监理费约82.8万元; 第二标段:宿城区蔡集镇的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投资额约为3960万元,监理费约79.2万元。
符合条件的均可对上述2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合理低价法; ? 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施工监理资质或水利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施工监理资质; 4.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注:总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要求以注册证书上注册专业为准; 4.3 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4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1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4.1.1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4.4.1.2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2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项目。 4.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 监理管理要求:参加投标评分的人员必须参加实际工作,不得随意调整,管理将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对监理人员进行考勤,若发现非参加投标评分的人员参与监理工作的,将依规进行考核,直至解除合同。 4.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14日 09:00至2021年07月20日 18:0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4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8月03日 09:30; 6.2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7.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7.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8.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0527-84396031,联系人:张苏军,陈刚。 8.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
2021年07月13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宿城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一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213010313105504
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的宿城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已经宿农复[202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城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宿迁市宿城区龙河镇、蔡集镇 1.2项目规模:工程项目总投资约8100万元 1.3主要建设内容:宿城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项目计划建设面积5.02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3万亩),共计6个项目,工程总投资约8100万元,分别为龙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沈挑片)、龙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双蔡片)、罗圩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蔡集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洼片)、蔡集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蔡樊片)、蔡集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徐刘徐片)。 1.4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服务期及缺陷服务期(不局限施工工期150日历天,宿城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和缺陷责任服务期,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同工程质保期) 1.5质量要求:合格 1.6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施工进度达到60%时支付合同暂定监理费总额的50%,工程施工项目通过区级验收且监理资料移交完毕且通过市级验收后,支付至合同监理费总额的 90%(以工程结算价为基数计算监理费);在缺陷责任服务期内没有发现工程存在缺陷,期满后支付余款。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2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宿城区龙河镇和罗圩乡2个乡镇的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投资额约为4140万元,监理费约82.8万元; 第二标段:宿城区蔡集镇的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投资额约为3960万元,监理费约79.2万元。
符合条件的均可对上述2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合理低价法; ? 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施工监理资质或水利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施工监理资质; 4.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注:总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要求以注册证书上注册专业为准; 4.3 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4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1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4.1.1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4.4.1.2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2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项目。 4.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 监理管理要求:参加投标评分的人员必须参加实际工作,不得随意调整,管理将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对监理人员进行考勤,若发现非参加投标评分的人员参与监理工作的,将依规进行考核,直至解除合同。 4.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14日 09:00至2021年07月20日 18:0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4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8月03日 09:30; 6.2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7.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7.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8.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0527-84396031,联系人:张苏军,陈刚。 8.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
2021年07月13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