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佛山市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7-16,截止日期:7.1.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二期工程含横六路同步实施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第2次招标,所属区域:广东-佛山,所属行业分类: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采购业主:佛山市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二期工程(含横六路同步实施工程)
勘察设计咨询(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二期工程(含横六路同步实施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第2次招标)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
2.2 项目建设规模:
(1)二号线二期工程
二号线二期工程线路长约23.5km,设车站10座,停车场1座;主变电站1座。(具体线路概况以最终批复的二号线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2)横六路同步实施工程
横六路工程位于佛山市西南高明区和南海区境内,与地铁二号线共建跨越西江段工程,合建段全长5.82km。(最终范围以横六路项目业主委托范围为准)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全部工作内容止。
2.4 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控制总价为:2971万元。
2.5招标范围: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二期工程(含横六路同步实施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二号线二期工程(含横六路同步实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所述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工作(不含电力、通信、给水、燃气、排水等管线迁改综合平衡设计咨询,不含电力、通信、给水、燃气管线迁改设计咨询);
(2)列入二号线二期工程估算范围内的辅助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工作(如需);
(3)二号线二期控制中心接入改造工程和接入二号线一期的改造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工作;
(4)二号线二期工程相关的建(构)筑物拆除、重(复)建工程,河涌和箱渠迁移,以及与二号线二期工程密切相关的同步建设工程和配套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工作;
(5)配合开展二号线二期工程沿线附属地下空间开发及相邻地下空间开发的设计咨询工作;
(6)二号线二期工程相关的物业开发接口协调及设计咨询工作;
(7)二号线二期换乘工程(含线网其它线路与2号线二期工程换乘的所有换乘节点的设计和换乘线路相邻3站2区间的方案设计(如需))咨询工作;
(8)配合开展二号线二期交通接驳配套设计咨询工作;
(9)横六路同步实施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防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电信管道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勘察设计咨询工作;
(10)经双方协商同意二号线二期工程及横六路同步实施工程建设所需的其它项目的咨询工作;
(11)二号线二期工程车辆基地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即指与地铁车辆基地共用的物业平台结构及基础)项目(如有)勘察设计咨询工作,任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二号线二期工程车辆基地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和车辆基地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勘察设计咨询。
2.6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7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广东省、佛山市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执行。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3)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以及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备案专业含公路、城市轨道交通)。
4.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参加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城市轨道交通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体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5.1项目负责人:配备1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4.5.2总体技术负责人:配备1人,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除外)执业资格。具有10年或以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工作经验。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体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4.5.4拟派项目负责人、总体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其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对投标人企业、项目负责人、总体技术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要求
4.7.1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承担过一条国内城市轨道交通(不含有轨电车)完整线路(含车辆基地)的勘察设计总承包或勘察设计咨询项目。
4.7.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五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总体技术负责人或副总体技术负责人至少承担过一条国内城市轨道交通(不含有轨电车)完整线路(含车辆基地)的勘察设计总承包或勘察设计咨询项目。
4.7.3总体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五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总体技术负责人或副总体技术负责人至少承担过一条国内城市轨道交通(不含有轨电车)完整线路(含车辆基地)的勘察设计总承包或勘察设计咨询项目。
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建设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建成开通运营。
(2)建设中的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建成开通运营的业绩时间以开通运营报告(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开通运营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已开通运营的项目还需提供开通运营报告(或业主出具的开通运营证明材料)。如果上述资料中未能清晰反映业绩要求内容(如项目有关特征、人员姓名和岗位及其他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其它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8对投标人企业的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年、2019年及2020年)的财务决算审计结论均为盈利。相关证明材料以具备相关财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4.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0已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二期工程(含横六路同步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和“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二期工程施工图审查”项目成为中标人或已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或与其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7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年8月11日08时30分;截止时间:2021年8月11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1年8月11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湾华控制中心18F
邮编:528000
联系人:庄工 电话:0757-8248905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3号发展大厦27楼FG室
邮编:528000
联系人:邓工 电话:0757-83210139、0757-83219255
传真:0757-83219275 电子邮箱:gdmeetcf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