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2021-2022年度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定量检测项目(项目编号:JZCG2021-LZ-014)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区域: | 天津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21.07.16 | 截止时间: | 2021-07-29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7-17,截止日期:2021-07-29,公告主要内容为:天津天津市蓟州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2021-2022年度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定量检测项目(项目编号:JZCG2021-LZ-014)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JZCG2021-LZ-014)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蓟州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 2021-2022年度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定量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JZCG2021-LZ-014)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2022年度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定量检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大厦4F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CG2021-LZ-014
项目名称:2021-2022年度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定量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2.3万元
最高限价:222.3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222.3 |
222.3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2021-2022年度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定量检测,通过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和农业投入品的检测,切实加强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提升蓟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本项目检测内容包括种植业:340批次,畜牧业:830批次,水产业:70批次,农业投入品120批次。详见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
(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
(四)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的,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本项目合同金额比例),给予联合体的报价3%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五)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磋商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及附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二家。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供应商采用联合体磋商的,须确定联合体主体方,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本项目承接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
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同时满足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法定资格要求。
③磋商须由联合体主体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联合体主体方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联合体主办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承接的工作内容及主体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9日到 2021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大厦4F
方式:每日9:00-11:00,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若报名人不是营业执照中登记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报名单位授权书盖公章),到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现场购买,并提供电子邮箱。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大厦4F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大厦4F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为保证供应商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成交信息等均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tjgp.cz.tj.gov.cn或www.ccgp-tianjin.gov.cn)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tjgp.cz.tj.gov.cn或www.ccgp-tianjin.gov.cn),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容及未在响应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供应商,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与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3.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蓟州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
联系方式:022-828615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大厦4F
联系方式:022-22781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浩
电 话:022-22781005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附件-项目需求.pdf
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6日
|
关键字:其他,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