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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城市环境管理局天津港保税区两座污水处理厂污泥鉴定项目(项目编号:CJKJ-2021-01055)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7-17 02:10:5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天津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1.07.16 截止时间:  2021-07-29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7-17,截止日期:2021-07-29,公告主要内容为:天津天津港保税区城市环境管理局天津港保税区两座污水处理厂污泥鉴定项目项目编号: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编号:CJKJ-2021-01055)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港保税区城市环境管理局 天津港保税区两座污水处理厂污泥鉴定项目 (项目编号:CJKJ-2021-01055)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港保税区两座污水处理厂污泥鉴定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JKJ-2021-01055
项目名称:天津港保税区两座污水处理厂污泥鉴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万元
最高限价:65.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65 65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天津港保税区两座污水处理厂污泥鉴定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认证资质; 3、供应商具有市级及以上工程实验室(以相应的政府公告文件为准),且具有国家级实验能力验证(以能力验证计划结果通知单为准)(不少于4项); 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磋商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资信证明。b、磋商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资信证明; 5、2020年7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6、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磋商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有效的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供应商代表为受权人的:须提供有效的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0、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注:①供应商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各1份。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申请人要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未现场办理手续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6日到 2021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方式: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现场领取。
售价: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港保税区政府采购中心(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201-2)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港保税区政府采购中心(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201-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港保税区城市环境管理局
  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
  联系方式:849128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联系方式:022-271252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女士、任女士
  电 话:022-27125282

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6日      


关键字:污水处理,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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