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7-18,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深圳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汕尾陆丰至深圳龙岗段改扩建工程材料采购第二批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深圳-龙岗区,所属行业分类:公路,采购业主: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商:(盖章),中标金额:,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汕尾陆丰至深圳龙岗段改扩建工程
材料采购(第二批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汕尾陆丰至深圳龙岗段改扩建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8〕783号函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18]810号批准,K71+650~K146+517.590段施工图设计已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粤交基建字〔2019〕8号批准,K0+000~K71+288.003段施工图设计已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粤交基〔2020〕847号批准,项目管理单位为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深汕西分公司。各合同段施工承包人分别为:TJ1标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TJ2标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TJ5标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TJ6标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TJ7标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TJ8标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TJ9标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TJ10标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TJ11标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TJ12标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TJ13标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合同段范围内路基、桥涵、隧道、路面、交叉工程、绿化、交安及附属区房建等工程的施工。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深汕西分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或“业主”)已分别与上述11个合同段施工承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承包合同”)。根据承包合同的约定,本次招标招标人(买方)为上述11个合同段施工承包人。经上述11个合同段施工承包人推荐,现由TJ12标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作为11个单位的牵头单位,对上述11个合同段水泥、钢材(钢筋和钢绞线)、沥青采购以资格后审的形式进行公开招标,据此选择确定上述11个合同段各自的材料供应厂商并分别与相应施工合同段承包人签订材料供应合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线改扩建工程长约146.55km,扩建后其工程规模桥梁为26726.54m/175座,新建8车道桥梁21648.60/148座(其中特大桥、大桥17037.00m/34座、中桥3478.00m/63座、小桥1133.60m/51座),新建单幅4车道桥梁5341.50m/1座,拼宽大、中、小桥2407.22m/26座,涵洞31990.427m/665道;分离式上跨天桥39处,互通立交连接线1处;隧道总长7196.75m/9座(按8车道折算,双洞平均计),其中新建双洞8车道隧道6143.50m/4座,新建单洞4车道隧道1360m/2座,利用既有双洞4车道隧道746.5m/3座;全线设互通立交20处,服务区4 处(改建2 处、新建2 处),改建停车区1处。
2.1.2技术标准:
本项目主线改扩建工程采用起点(陆丰潭西)~淡水东互通(K0~K122+000)提速为120km/h,路基宽度42米;淡水东互通~终点(深圳龙岗)(K122+000~K146+550)维持100km/h,路基宽度42米,设计荷载公路-I级,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0.05g~0.1g。
2.1.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9个月,计划交工时间为2023年12月。合同工期以发包人下发的通知起算。
本次招标为本项目TJ6-TJ13合同段所需的水泥、钢材(钢筋和钢绞线)的供应以及TJ1、TJ2、TJ5、TJ8、TJ9、TJ12合同段所需的沥青材料的供应,预计供货时间为2021年7月~2023年12月,如施工工期进行了调整,供货期也相应调整,供货地点在广东省深圳市、惠州市、汕尾市、深汕特别合作区。
2.3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3个标类5个标段。标段具体划分、数量及型号如下表:
货物需求一览表
标类 |
标段(包件) |
材料名称、规格 |
估算数量(吨) |
供应标段 |
技术标准 |
|
钢材 |
CL4 |
光圆钢筋(HPB300) |
4899 |
TJ6、TJ7、TJ8 |
1.光圆盘条钢筋(HPB300)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17)的规定;带肋钢筋(HRB400)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18)的规定。2.符合本项目设计文件对钢筋提出的要求。 |
|
带肋钢筋(HRB400) |
88654 |
|||||
钢绞线:Φj15.24 |
3998 |
满足《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 5224-2014)标准,抗拉强度标准值为1860MPa等级要求。2.符合本项目设计文件对钢绞线提出的要求。 |
||||
CL5 |
光圆钢筋(HPB300) |
3168 |
TJ9、TJ10、TJ11、TJ12、TJ13 |
1.光圆盘条钢筋(HPB300)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17)的规定;带肋钢筋(HRB400)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18)的规定。2.符合本项目设计文件对钢筋提出的要求。 |
||
带肋钢筋(HRB400) |
137123 |
|||||
钢绞线:Φj15.24 |
10964 |
满足《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 5224-2014)标准,抗拉强度标准值为1860MPa等级要求。2.符合本项目设计文件对钢绞线提出的要求。 |
||||
水泥 |
CL6 |
P.O 42.5 |
414168 |
TJ6、TJ7、TJ8 |
1.符合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要求;2.水泥的富余强度不少于6.0Mpa;3.符合本项目设计文件对水泥提出的要求。 |
|
P.O 52.5 |
49418 |
|||||
P.O 42.5(缓凝) |
48913 |
|||||
PⅡ42.5R |
20430 |
|||||
PⅡ52.5R |
168389 |
|||||
CL7 |
P.O 42.5 |
395658 |
TJ9、TJ10、TJ11、TJ12、TJ13 |
|||
P.O 52.5 |
97320 |
|||||
P.O 42.5(缓凝) |
126938 |
|||||
PⅡ42.5R |
56085 |
|||||
PⅡ52.5R |
136898 |
|||||
沥青 |
CL8 |
A-70号道路石油沥青 |
59779 |
TJ1、TJ2、TJ5、TJ8、TJ9、TJ12 |
符合本项目设计文件及技术规范对各类型沥青提出的要求。 |
|
SBS改性沥青 |
PG76-22 |
88990 |
||||
PG82-22 |
17132 |
|||||
高粘沥青 |
QD-HV |
1268 |
||||
高黏度改性沥青 |
QD-HTE |
75 |
||||
乳化沥青 |
766 |
|||||
改性乳化沥青 |
1110 |
|||||
厂拌冷再生改性乳化沥青 |
4604 |
注:1、本表数量为暂定供应数量,结算时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2、在合同执行中买方有权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需求量对本表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合同条款不应改变,投标人对此风险必须予以充分考虑;3、投标人应服从买方的安排进行供应,并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产生的费用及其他情况;
3、登记条件及资格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货物生产厂家或其代理供应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每个投标人可对3个标类的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同一标类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
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需按投标的标段分别提交投标文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3.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6投标人须在登记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并下载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登记申请表》,未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投标人申报品牌的授权要求
4.1 拟投标货物生产厂家具有合法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投标人为代理供应商,还应提交拟投标货物生产厂家授权投标人向本项目供应货物的授权书,登记时提交的授权书复印件中的品牌须与投标文件中授权书原件一致。
4.2 投标人可为生产厂家或代理供应商,生产厂家只允许使用自产品牌进行投标;如生产厂家不投标,则可授权一个代理商投标,但其代理商必须为唯一授权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同一品牌的多个厂家,可独立授权。如某品牌总公司已开具授权书,则其子公司不可再授权代理商对本次招标投标。
4.3 投标人在一个标段中同种材料只能申报一个品牌,且所投同标类多个标段均应为同一品牌。
4.4 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人,均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于2021年7月19日至2020年7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下述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拟登记货物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拟投标货物生产厂家授权书(如为代理供应商)(格式详见附件3)、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同《投标登记表》(每个标段原件2份)一并提交后,可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登记表》中明确具体投标标段,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应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投标登记资料并购买1份招标文件,并对所投标段分别递交投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3投标人须在投标登记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登记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6、评标方法
钢材类(CL4、CL5)、水泥类(CL6、CL7)、沥青类(CL8)采用综合评分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16日10时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分至10时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登记期间,如某个标段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 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延长登记时间,在延期登记时间内,已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登记;(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牵头单位)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二路12号
邮 编: 710000
联 系 人: 李端阳
电 话: 18556131150
邮 箱: 447033789@qq.com
2021年 7月17日
招标公告附件:
1、项目工程概况
2、资格审查条件
3、生产厂家出具的厂家授权书格式
4、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体上下载。
附件1项目工程概况
附件1.1:招标项目说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深汕西高速公路起点于陆丰市潭西镇对接深汕东高速,路线向西途经汕尾市城区、海丰县、深汕合作区、惠州市惠东县、惠阳区、深圳市坪山区,终点于深圳市龙岗区,全长146.55km,1996年底建成通车,现状为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为24.5m,设计行车速度为100km/h。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汕尾陆丰至深圳龙岗段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全线按照双向8车道标准进行改扩建,设计运行速度为120km/h或100km/h,路基宽度为42m。改扩建全长约146.1km,全线设桥梁26726.54m/175座(按8车道折算),其中:新建8车道桥梁21648.60/148座(其中特大桥、大桥17037.00m/34座、中桥3478.00m/63座、小桥1133.60m/51座),新建单幅4车道桥梁5341.50m/1座,拼宽大、中、小桥2407.22m/26座,涵洞31990.427m/665道;分离式上跨天桥39处,互通立交连接线1处;隧道总长7196.75m/9座(按8车道折算,双洞平均计),其中新建双洞8车道隧道6143.50m/4座,新建单洞4车道隧道1360m/2座,利用既有双洞4车道隧道746.5m/3座;全线设互通立交20处,其中:改扩建埔边、长沙湾、吉隆(原工可称白云仔)、新村枢纽、白云、凌坑枢纽、沙田、淡水东枢纽、淡水、坑梓互通立交共10处,新增潭西、西湖(由兴汕高速负责实施)、海丰东、梅陇、深汕湾、深汕城(原工可称鹅埠)、环大亚湾新区、惠阳西、坑梓东枢纽(由深外环高速公路负责实施)及金钱坳枢纽(由惠盐高速和东部过境高速负责实施)互通立交共10处,改建深汕(原工可称白云仔)、沙田服务区2处,新建埔边、稔山服务区2处,改建长沙湾停车区1处。
项目工程管理机构为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深汕西分公司扩建管理处,工程地点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惠州市、汕尾市。
二、建设条件
1、地形、地貌
项目沿线主要为丘陵山区夹丘间谷地、河流冲洪积平原地貌地貌。路线起点至惠东淡水东路段主要以丘陵山区夹丘间谷地地貌,山体为莲花山山脉的南延部分,山体及沟谷受莲花山断裂构造带等构造影响,整体走向为北东向~东西向,路线主要沿丘陵山区边缘及山间洼地展布,地势起伏较大,地面标高0.5~100.0m 不等。惠东淡水东至终点深圳龙岗路段主要为河流冲积平原地貌,地势总体平坦,水系河道发达,路线两侧分布大量城镇、村庄、农田、耕地、鱼塘等,地势总体平缓,略有起伏,地面标高 16.0~60.0m 不等。路线范围水网发育,跨越多条河流及多个水库。
2、气候条件
本项目位于深圳、惠州、汕尾,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长夏短冬,气候温和,日照充足,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 23.0℃,历史极端最高气温 38.7℃,历史极端最低气温 0.2℃;一年中 1 月平均气温最低,平均为 15.4℃,7 月平均气温最高,平均为 28.9℃;年日照时数平均为1837.6 h;年降水量平均为 1935.8 mm,全年 86%的雨量出现在汛期(4~9 月)。
3、水文
项目所在区域水系发达,河流主要有西枝江及其支流、淡水河、杨山河、寨顶河等,水库主要有新村水库、皇田水库、沙田水库、松子坑水库。
4、气象
深圳、惠州、汕尾市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夏季盛行偏东南风,时有季风低压、热带气旋光顾,高温多雨;其余季节盛行东北季风,天气较为干燥,气候温和,年平均气温 22.4℃。雨量充足,每年 4~9 月为雨季,年均降雨量 1933.3 毫米。平均年日照时数 2120.5 小时。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南偏东风,平均每年受热带气旋(台风)影响 4~5 次。
附件1.2:
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件1.3 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数量表
材料类别 |
标段号 |
型号 |
总量(吨) |
各合同段数量(吨) |
|||||||||||
TJ1标 |
TJ2标 |
TJ5标 |
TJ6标 |
TJ7标 |
TJ8标 |
TJ9标 |
TJ10标 |
TJ11标 |
TJ12标 |
TJ13标 |
|||||
钢材类 |
CL4 |
光圆钢筋(HPB300) |
4899 |
|
|
|
1336 |
1263 |
2300 |
|
|
|
|
|
|
带肋(螺纹)钢筋(HRB400) |
88654 |
|
|
|
34040 |
32614 |
22000 |
|
|
|
|
|
|||
预应力钢绞线Φj 15.24 |
3998 |
|
|
|
3443 |
78 |
477 |
|
|
|
|
|
|||
CL5 |
光圆钢筋(HPB300) |
3168 |
|
|
|
|
|
|
1660.0 |
367.0 |
722 |
265 |
154 |
||
带肋(螺纹)钢筋(HRB400) |
137123 |
|
|
|
|
|
|
18398 |
52182.0 |
36480 |
17776 |
12287 |
|||
预应力钢绞线Φj 15.24 |
10964 |
|
|
|
|
|
|
165 |
6162 |
4600 |
14 |
23 |
|||
钢筋合计 |
233844 |
|
|
|
93553 |
140291 |
|||||||||
钢绞线合计 |
14962 |
|
|
|
3998 |
10964 |
|||||||||
水泥类 |
CL6 |
P.O 42.5 |
414168 |
|
|
|
114758 |
173230 |
126180 |
|
|
|
|
|
|
P.O 52.5 |
49418 |
|
|
|
49418 |
|
|
|
|
|
|
|
|||
P.O 42.5(缓凝) |
48913 |
|
|
|
|
|
48913 |
|
|
|
|
|
|||
PⅡ52.5R |
161969 |
|
|
|
|
|
161969 |
|
|
|
|
|
|||
CL7 |
P.O 42.5 |
395658 |
|
|
|
|
|
|
114902 |
|
52324 |
144128 |
84304 |
||
P.O 52.5 |
97320 |
|
|
|
|
|
|
87787 |
|
|
9273 |
260 |
|||
P.O 42.5(缓凝) |
126938 |
|
|
|
|
|
|
41649 |
|
|
85289 |
|
|||
PⅡ42.5R |
56085 |
|
|
|
|
|
|
|
3500 |
52585 |
|
|
|||
PⅡ52.5R |
136898 |
|
|
|
|
|
|
|
83300 |
53598 |
|
|
|||
合计 |
1487367 |
|
|
|
674468 |
812899 |
|||||||||
沥青类 |
CL8 |
A-70号道路石油沥青 |
59778 |
5552 |
10791 |
13567 |
|
|
7761 |
7100 |
|
|
15007 |
|
|
SBS改性沥青 |
PG76-22 |
88990 |
11730 |
14390 |
18698 |
|
|
12069 |
13020 |
|
|
19083 |
|
||
PG82-22 |
17132 |
3747 |
2020 |
6212 |
|
|
895 |
3227 |
|
|
1031 |
|
|||
高粘沥青 |
|
1326 |
401 |
375 |
365 |
|
|
16 |
42 |
|
|
127 |
|
||
高黏度改性乳化沥青 |
QD-HTE |
10 |
10 |
|
|
|
|
|
|
|
|
|
|
||
乳化沥青 |
766 |
766 |
|
|
|
|
|
|
|
|
|
|
|||
改性乳化沥青 |
1110 |
1110 |
|
|
|
|
|
|
|
|
|
|
|||
厂拌冷再生改性乳化沥青 |
4604 |
4604 |
|
|
|
|
|
|
|
|
|
|
|||
合计 |
173716 |
|
|
|
|
|
|
|
|
|
|
|
注:本表数量为暂定供应数量,结算时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买方可根据工程需要,经监理审核,业主批准后对供应型号或供应量进行调整。
附件2
附录1 钢材标类资格审查条件(CL4、CL5标)
合同段 项目 |
钢筋 |
钢绞线 |
|
基本 资格 最低 要求 |
基本要求 |
拟投标品牌的钢筋生产厂家具有合法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拟投标品牌的钢绞线生产厂家具有合法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注册资金 |
1000万元及以上(包括外币折合等同人民币); |
||
拟投标品牌生产厂家年生产能力 |
1、拟投标品牌的钢筋生产厂家年生产能力不少于200万吨; 2、且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 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能力应提供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行业协会开具的证明。 |
钢绞线年生产能力5万吨及以上 |
|
其他 |
供货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材料供应方案 |
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材料供应方案。 |
|
业绩 最低 要求 |
拟投标品牌销售业绩 |
近五年拟采用的钢筋品牌在高速公路、铁路中有不少于10万吨的销售业绩。 |
近五年拟采用的钢绞线品牌在高速公路、铁路中钢绞线销售业绩为1万吨及以上,且至少具有1个高速公路项目销售业绩。 |
投标人业绩 |
近五年在高速公路、铁路中钢筋销售业绩为10万吨及以上(单个业绩不少于1万吨),且至少具有1个高速公路项目销售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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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 最低 要求 |
投标人信誉情况 |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没有正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取消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4、最新年度在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如最新年度无信用等级,延续上一年度的。); 5、供应商(或厂家)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注:1、投标人注册资金如包含外币的,须按中国人民银行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公告”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并提供网页截图。
2、有效的生产厂家年生产能力的证明资料的复印件(行业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开具的有效证明资料)。
3、业绩中近五年指2016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信誉中近三年指2018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
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2 水泥标类资格审查条件(CL6标、CL7标)
合同段 项目 |
水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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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资格 最低 要求 |
基本要求 |
拟投标品牌的水泥生产厂家具有合法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注册资金 |
1000万元及以上(包括外币折合等同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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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标品牌 生产厂家 年生产能力 |
1、拟投标品牌的水泥生产厂家旋(转)窑水泥年生产能力不少于300万吨; 2、拟投标品牌的水泥生产厂家至少具备1条水泥熟料日生产能力不低于4500吨的生产线(以行业主管单位、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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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能力 |
1、有散装生产线,有散装水泥运输能力。 2、申请厂家的生产基地距本项目 300 公里以上的,必须在本项目中心位置所在地 100 公里范围内拥有(自有或租用)不少于 3000 吨的水泥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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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供货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材料供应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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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最低 要求 |
拟投标品牌 销售业绩 |
近五年拟采用的水泥品牌在高速公路、铁路中有不少于30万吨的销售业绩,其中需有单个业绩总量不少于5万吨,至少具有1个高速公路项目销售业绩。 |
投标人业绩 |
近五年在高速公路、铁路中水泥供应业绩为30万吨及以上,且至少有1个高速公路项目供应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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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 最低 要求 |
投标人信誉情况 |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没有正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取消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4、最新年度在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如最新年度无信用等级,延续上一年度的。); 5、供应商(或厂家)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注:1、投标人注册资金如包含外币的,须按中国人民银行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公告”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并提供网页截图。
2、有效的生产厂家年生产能力的证明资料的复印件(行业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开具的有效证明资料)。
3、业绩中近五年指2016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信誉中近三年指2018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
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3-1 沥青标类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及技术要求 |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沥青生产厂家或其经销代理商(供应商),运营资本不少于2000万。。 2、经营范围: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含本次招标的材料类别。 3、生产能力:拟投标品牌生产厂家基质沥青年生产能力30万吨及以上,改性沥青加工厂日生产能力1000吨及以上。 4、仓储能力: (1)投标人应提供可用于本项工程的仓库(自有或租赁)数量不多于3个且总容量不少于5万吨的广东省境内沥青库,投标人拟投入使用的沥青仓库罐容须提供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所出具的罐容鉴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 (2)仓库若是投标人自有的,须提供产权证明材料;仓库若是投标人租赁的(不得租用炼油厂的沥青库),须提供已有仓储租赁协议或针对本项目的仓储意向租赁协议,租期应包含但不限于2021年7月~2023年12月。招标人保留到有关仓库核查的权利,一旦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将上报主管部门。 5、授权 (1)如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供应商),必须获得拟投标品牌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如投标人为沥青生产厂家,则无需提供授权书。 (2)投标人应自有改性沥青加工厂或获得改性沥青加工厂参与本项目的授权,须提供投标人自有改性沥青加工厂的自有证明或改性沥青加工厂授权书。为确保改性沥青质量,改性沥青加工厂须位于广东省境内。 6、投标人应提供申请投标沥青近半年内(2020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不少于独立的一份。 |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3-2 沥青标类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1、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 2000万元人民币,或银行授信额度累计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2、近3年内总营业收入不少于20000万元人民币。 |
注:1、近3年指2018年至2020年。
2、营运资金按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计算得出。
3、投标人应遵循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规定并按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3-3 沥青标类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1、拟投标品牌销售业绩 拟投标品牌销售业绩:近5年内,拟采用的A-70号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投标品牌在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累计供应数量不少于5万吨,且至少有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供应数量不少于3万吨。 2、投标人供应业绩 投标人供应业绩:在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累计完成供应的道路石油沥青或改性沥青数量不少于3万吨。 3、改性沥青加工厂业绩 改性沥青加工厂业绩:近5年内,在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累计完成加工的改性沥青数量不少于2万吨。 |
注:1、近5年指2016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业绩以在此期间完成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
2、投标人应遵循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规定并按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3-4 沥青标类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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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没有正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取消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4)最新年度在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如最新年度无信用等级,延续上一年度的。); (5)供应商(或厂家)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注:1、信用等级类别应与招标相应的标段类别对应。
2、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款的规定。
3、投标人应遵循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规定并按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3-5 沥青标类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人 |
中级或以上职称,累计不少于5年类似工作经验。 |
注:1、项目经理需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附表填写,并附相关资料。
2、项目经理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工作经验时间以投标
文件格式附表填入的第一个项目经历的起始时间为准。
附录3-6 沥青标类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质检工程师 |
1人 |
中级职称,累计不少于3年从事类似工作经验。 |
注:附录6所要求人员须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投标函的格式承诺,中标人在进场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
(一) 钢材、水泥材料生产厂家授权书
致: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我方 (生产厂家名称) 是按(国家)的法律成立的一家 (材料名称)生产厂家,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厂家地址) 。兹指定和委派按(国家)的法律正式成立的其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地址) 的 (投标人名称) 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汕尾陆丰至深圳龙岗段改扩建工程材料采购(第二批次)招标有关文件要求提供的由我方生产的(拟投标品牌)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生产厂家,我方保证按招标人要求的供应期、数量和质量要求提供本工程所需的材料。
3、我方兹授予 (投标人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承诺的各项事宜。兹认可和确认(投标人名称) 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以此为证。
代理供应商名称:(盖章) 出具授权书的生产厂家名称:(盖章)
正式授权签字的代理人: 正式授权签字的代理人: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注:
1.本授权书仅适用于钢材、水泥材料非生产厂家的投标人,如生产厂家与投标人为同一集团的不同法人单位,亦需要填写本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授权书复印件中的品牌须与投标文件中授权书原件一致,否则否决其投标。
3.若不符合“生产厂家不投标,则可授权一个代理商投标,但其代理商必须为唯一授权代理商。生产同一品牌的多个厂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可独立授权。如某品牌总公司已开具授权书,则其子公司不可再授权代理商对本次招标投标”,则以该品牌为申报品牌的所有投标人均予否决。
4.CL4、CL5标投标人需分别提供钢筋和钢绞线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二) 沥青材料生产厂家授权书
致: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我方????(生产厂家名称)是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成立的一家 (沥青名称)生产厂家,主要营业地点设在??(生产厂家地址)。兹指定和委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其主要营业地点设在??(经销代理商地址)的??(经销代理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汕尾陆丰至深圳龙岗段改扩建工程材料采购(第二批次)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由我方生产的 (拟投标沥青名称、品牌) 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生产厂家,我方保证按招标人要求的供应期、数量和质量要求提供本工程所需的沥青。
(3)我方兹授予????(经销代理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承诺的各项事宜。兹认可和确认???(经销代理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对上述经销代理商在项目材料供应的数量和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以此为证。
经销代理商名称:
正式授权签字的代理人:
姓名:
职务:
出具授权书的生产厂家名称:
正式授权签字的代理人:
姓名:
职务:
注:1、如投标人是经销商(代理商),则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原件装订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件装订入投标文件副本中);如投标人是生产厂家,则无需提供。
2、如拟投标品牌为国产沥青品牌,则生产厂家应按本格式填写;如拟投标品牌为进口沥青品牌,投标人可以不按本授权书格式填写,生产厂家可以本国语言文字出具授权书,但投标人应出具中文版的翻译,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改性沥青加工厂授权书
致: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我方 (改性沥青加工厂名称)是按 (国家名称)的法律成立的一家改性沥青加工厂,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加工厂地址)。兹指定和委派按 (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其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投标人地址)的 (投标人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汕尾陆丰至深圳龙岗段改扩建工程材料采购(第二批次)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由我方进行改性沥青加工的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改性沥青加工厂,我方保证按招标人要求的供应期、数量和质量要求提供改性沥青加工服务。
(3)我方兹授予 (投标人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承诺的各项事宜。兹认可和确认 (投标人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对上述改性沥青加工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以此为证。
出具授权书的改性沥青加工厂名称: (盖章)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姓名)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书原件应装订入正本,副本可为复印件。
2、如投标人自有改性沥青加工厂,则无需提交本授权书。
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适用于钢材类、水泥类、沥青类)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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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当一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一个合同段仅一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应否决其投标; (2)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采用如下的优先顺序: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B级投标人、未参评且被确定为B级投标人】; (3)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或(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5)投标人不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招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9)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不得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没有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包括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或取消投标资格或信用等级降低为D级等情况之一的。 (13)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14)如生产厂家投标,生产厂家只允许使用自产品牌进行投标;如生产厂家不投标,则可授权一个代理商投标,但其代理商必须为唯一授权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同一品牌的多个厂家,可独立授权。如某品牌总公司已开具授权书,则其子公司不可再授权代理商对本次招标投标。 (15)投标人在一个标段中同种材料只能申报一个品牌,且所投同类多个标段均应为同一品牌。 (16)投标人作为代理供应商登记时授权书复印件中的品牌须与投标文件中授权书原件一致。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 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货物报价表及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含两个)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若投标人无法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则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基本账户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厂家生产许可证及拟投标货物生产厂家授权书(如为经销代理商); (2)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资金、厂家生产能力、仓储能力、授权、检验报告书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和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人满足上述资格评审标准则通过第一个信封审查。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20 分: 销售业绩/年生产能力:3分 材料供应方案:7分 履约信誉: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8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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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确定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在第二个信封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逐标段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 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31个球,一次性摇取3个球(摇出的球不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次招标的下浮率K。(注:摇出三个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 沥青类标段(CL8标)最高投标限价分为国产沥青最高投标限价和进口沥青最高投标限价,两者共用一个下浮率。 招标人最高评标限价A=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1-K)。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有效范围的设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15天前以编号补遗书形式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确定有效评标价 有效评标价范围:有效评标价≤招标人最高评标限价。大于招标人最高评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将否决其投标。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最高评标限价×0.98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备注:招标人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均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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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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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材料供应方案(7分) |
由评标委员会的评委根据各投标人编制的材料供应方案建议书,从以下各方面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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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材料整体评价 (2分) |
根据投标材料厂家的生产能力、组织供货力量、运输方案、应急措施、在类似项目的使用情况进行评审打分,得分1.2~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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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体系与标准 (2分) |
根据投标人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和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和工期的措施进行评审打分,得分1.2~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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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人相关服务能力的评价(2分) |
根据投标人售后现场技术服务体系及措施等方面进行评审打分,得分1.2~2分。 |
||
保供能力(1分) |
根据投标人仓储及运输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打分,得分0.6~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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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销售业绩(3分) |
钢材标类(CL4、CL5标): 1.满足资格预审强制性标准的,得1.8分。 2.在资格预审强制性标准的基础上,近5年内投标人每增加一项高速公路、铁路钢筋为10万吨及以上的供应业绩,加0.3分,最高加1.2分。 3.本项满分3分。 水泥标类(CL6、CL7标): 1.满足资格预审强制性标准的,得1.8分。 2. 在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近5年投标人每增加一个10万吨以上的水泥供应合同,加0.3分,最高得1.2分; 3.本项满分3分。 沥青标类(CL8标): 1.投标人满足最低要求时,得1.8分; 2.在满足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若投标人近5年内,成功完成过单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4万吨或以上的沥青(含重交沥青和改性沥青)供应业绩,每一个加0.3分,最多加1.2分; 4.本项满分3分。 |
|
2.2.4(3) |
履约信誉 (10分) |
1、履约得分(满分5分):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若2020年8月16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因公路工程项目货物采购从业行为被: (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一次的,扣5分;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一次的,扣4分; (3)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批评一次的,扣1分; 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 2、信用等级得分(满分5分) (1)信用评价为AA级单位信誉得分为5分; (2)信用评价为A级单位信誉得分为4.75分; (3)信用评价为B级单位信誉得分为4.45分; (4)信用评价为C 级单位信誉得分为3.65分。 注: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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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评标价 (8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80-偏差率×100×1.5;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80+偏差率×100×0.5。 注: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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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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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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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并且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2评标组织 1.2.1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4)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业绩、信誉等进行核实。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技术、经济等评标专家按有关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以下1.3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评审工作程序 评标委员会将按以下程序开展评标工作: (一)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 2、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其他因素(材料供应方案、销售业绩/年生产能力、信用等级、履约情况)得分评审;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对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说明(如有)。 (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1、初步评审: (1)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对第一个信封不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直接退回,不再开启内层信封。 (2)报价算术性修正(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2、详细评审:计算评标基准价及评标价得分及综合得分; (三)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四)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有);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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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2.3款细化如下: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除报价、业绩、履约信誉得分外,投标文件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得分均不应低于其权重分的60%,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当评标委员会人数为9 人及以上时,首先在评委技术评分中,同一评委对各投标人评分总分的差值最大的评委评分进行取舍(当一位或两位评委评分差值最大时均取消其评委评分,当多于两位评分差值均最大时,不取消任一评委评分),再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当评标委员会人数少于9 人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该投标人的供应方案评分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计算其算术平均值,平均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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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
将评标办法正文第3.4.2款第(2)、(3)、(4)条修改为: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 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子目合价。 (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报价,3.4.2~3.4.5条款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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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增加3.6.3、3.6.4项: 3.6.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3.6.4否决投标条款: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一个投标人同一标类只能以一个授权品牌参加本次投标,同时提交多个授权品牌的将否决其投标。 (4)依据评标办法2.1.1、2.1.2、2.1.3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将否决其投标; (5)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 (6)“货物报价表1”中各种货物单价组成中的“基质沥青货物单价B”须一致,如不一致,将否决其投标。 (7)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原则修正投标报价错误的,将否决其投标; (8)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将否决其投标; (9)当1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1个合同段仅1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应否决其投标; (10)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的,将否决其投标; (1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12)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等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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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 |
将评标办法正文第3.7.1款修改为: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计算错误为细微偏差(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则a-d步骤省略): a、在算术性复核中发现的算术性差错: b、在招标人给定的货物报价表中漏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 c、在招标人给定的货物报价表中多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或所报单价增加或减少了报价范围; d、在招标人给定的货物报价表中修改了某些支付号的工程数量。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则a-d步骤省略): a、按本评标办法的规定对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 b、对于漏报的工程细目单价和合价或单价和合价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它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 c、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于多报的工程细目报价或工程细目报价中增加的部分报价从投标报价中予以扣除,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d、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与给定货物报价表数量不符的货物数量进行更正,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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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9款增加3.9.3~3.9.8项: 3.9.3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按标类依次推选中标候选人,同一标类各标段按最高投标限价高低顺序依次选定中标候选人。 (1)如果出现投标人在同一标类的多个标段都排名第一,将确定该投标人为最高投标限价较高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在同一标类其他标段则自动失去中标候选人资格。 (2)同一标类各标段的其余中标候选人根据上述原则,按照综合得分排名次序依次推荐出2名中标候选人(若不足2名,则按实际数量选取)。 3.9.4 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5 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6 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3.9.7 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但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9.8 如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因公示被投诉并查证属实存在造假行为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如果开标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发生失信行为导致信用等级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直接降为D级,或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包括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而取消投标资格,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发生以上情况时,招标人按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
评标办法正文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