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本级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包1)合同公告
所属区域: | 湖南-常德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21.07.19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7-20,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常德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本级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包1合同,所属区域:湖南-常德,所属行业分类:检察院,招标编号:湘财采计[2021]001239号-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本级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包1)合同公告 |
公告日期:2021年7月19日 |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1]001239号-1 |
采购人(全称):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本级(甲方) |
供应商(全称):湖南佳宝长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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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一、项目信息 |
1、采购合同名称: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本级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包1)合同 |
2、采购项目名称: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1]001239号 |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5、项目内容: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会议系统升级改造所需设备及安装、调试、培训、并交付使用 项目经理:。 |
二、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728000 |
大写: |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A02080803-视频会议会议室终端 |
湖南佳宝长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视频会议会议室终端 |
否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1 |
项 |
72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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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07月19日,履行期限:60天。 |
地点:常德市人民检察院 |
方式:乙方负责购买设备并免费上门安装服务 |
四、付款 |
1、货到初验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货到安装调试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0%,运行正常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货物或系统运行满1年后,并经甲乙双方复验合格后的5个工作日内付清。 |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成交通知书 |
(3)响应文件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8)其他合同文件。 |
七、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21-07-13生效。 |
八、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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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0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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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合同主体 |
甲 方:(公章) |
乙 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余湘文 |
法定代表人:葛林 |
委托代理人:陈辉 |
委托代理人:陈艳华 |
电 话:0736-7368185 |
电 话:0736-7771991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2989号 |
地 址:朗州路318号佳宝电脑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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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建行常德市朗州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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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4305016880430000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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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检察院,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