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7-2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通东部职工宿舍二期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工程监理,所属区域:江苏-南通,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编号:A32069903180000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东部职工宿舍二期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3206990318000001 | 项目名称 | 东部职工宿舍二期 | ||||||||||||||||||||||||||||||||||||||||||||
标段编号 | A3206990318000001002001 | 标段名称 | 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东部职工宿舍二期工程监理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7月1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8月3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公告信息 |
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东部职工宿舍二期工程监理(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东部职工宿舍二期工程已由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文号苏锡通行审备(2021)37号。项目业主为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通七河北、苏十二河西(海维路南、巢湖路东)。 2.2 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6439.1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544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5444平方米),投资额约6.8亿元;监理合同估算价约210万元。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具体包含但不限于①土石方、土建、安装、室内外装修、配套(包含但不限于景观绿化、亮化、路灯、消防、智能化、供电等)等工程施工总承包全过程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②其它与工程有关的配套项目(含材料设备的采购等)的监理;委托范围内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控制、安全、合约(招标)、文明施工、竣工档案等方面的全过程、全方位控制、管理及协调;按照工程管理制度,按要求完成读图讲图、施工技术文件分级审查等管理动作及资料的整理、归档;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监理委托合同为准。 2.4监理服务期:自工程施工前期准备阶段至保修期满。质量保修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3.2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他、违法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3.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且未退休; 注:拟派总监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在监工程的要求: ①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 b.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的,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手续的,需进行备案,如未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但该在监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个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9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10其它特定条件: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人员最低要求(年龄均须在60周岁以下,且未退休)
注:①表中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中标单位须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及时投入人员; ②所有监理人员均需身体健康,持有上岗证,需专业要求的请提供学历、职称证书; ③各阶段常驻现场的人员必须满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 〕第 35 号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④监理单位须接受业主的要求增加或更换监理人员; ⑤要求拟派人员与实际派驻人员必须一致(拟派人员必须与合同备案人员一致,在合同备案或项目监理过程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出更换项目监理人员的,更换项目总监或任何监理人员,必须经监管部门及发包人书面同意,同意更换后须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国监资格10万元/次/人,专监资格5万元/次/人,监理员2万元/次/人)。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1 年7月19日至2021 年8月3日; 5.2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图纸、标前答疑、补充通知等资料均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网上发布,投标单位可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 年8月3日 9 时 30 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特别提醒:(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 监督管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局依法投诉。 江苏省或南通市相关文件规定投诉前应当依法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先提出异议。 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地址: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江成路1088号;联系电话:0513-89196886。 9.联系方式
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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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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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东部职工宿舍二期工程监理(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东部职工宿舍二期工程已由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文号苏锡通行审备(2021)37号。项目业主为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通七河北、苏十二河西(海维路南、巢湖路东)。 2.2 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6439.1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544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5444平方米),投资额约6.8亿元;监理合同估算价约210万元。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具体包含但不限于①土石方、土建、安装、室内外装修、配套(包含但不限于景观绿化、亮化、路灯、消防、智能化、供电等)等工程施工总承包全过程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②其它与工程有关的配套项目(含材料设备的采购等)的监理;委托范围内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控制、安全、合约(招标)、文明施工、竣工档案等方面的全过程、全方位控制、管理及协调;按照工程管理制度,按要求完成读图讲图、施工技术文件分级审查等管理动作及资料的整理、归档;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监理委托合同为准。 2.4监理服务期:自工程施工前期准备阶段至保修期满。质量保修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3.2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他、违法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3.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且未退休; 注:拟派总监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在监工程的要求: ①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 b.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的,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手续的,需进行备案,如未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但该在监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个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9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10其它特定条件: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人员最低要求(年龄均须在60周岁以下,且未退休)
注:①表中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中标单位须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及时投入人员; ②所有监理人员均需身体健康,持有上岗证,需专业要求的请提供学历、职称证书; ③各阶段常驻现场的人员必须满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 〕第 35 号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④监理单位须接受业主的要求增加或更换监理人员; ⑤要求拟派人员与实际派驻人员必须一致(拟派人员必须与合同备案人员一致,在合同备案或项目监理过程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出更换项目监理人员的,更换项目总监或任何监理人员,必须经监管部门及发包人书面同意,同意更换后须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国监资格10万元/次/人,专监资格5万元/次/人,监理员2万元/次/人)。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1 年7月19日至2021 年8月3日; 5.2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图纸、标前答疑、补充通知等资料均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网上发布,投标单位可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 年8月3日 9 时 30 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特别提醒:(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 监督管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局依法投诉。 江苏省或南通市相关文件规定投诉前应当依法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先提出异议。 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地址: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江成路1088号;联系电话:0513-89196886。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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