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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心北区实验学校建设项目设计【设计】招标公告
2021-07-20 17:05:5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惠州 招标业主/代理: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代建项目管理局。/惠州城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7.20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代建项目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7-20,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惠州中心北区实验学校建设项目设计【设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惠州,所属行业分类:学校,招标代理:惠州城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代建项目管理局。,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心北区实验学校建设项目已由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惠湾发改资[2021]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宣教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代建项目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心北区实验学校建设项目设计。

2.2招 标 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代建项目管理局。

2.3项目地点:惠州大亚湾区澳头十月花南侧,澳头高速出口旁。

2.4项目规模:中心北区实验学校建设项目按九年制学校以及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的相关指标建设,建成设计有 60个班级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其中小学:36个班1620个学位,中学:24个班1200个学位。项目占地面积 60667.5平方米,建筑基地面积14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750平方米,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42100 平方米,包括小学部教学楼、初中部教学楼、行政综合楼、体艺楼、科学实验楼、图书馆、食堂、教工中转房、学生宿舍楼,其他建设有2600平方米的连廊、7600平方米的地下室、400米环形运动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植物园、地理园、停车位以及校内绿化景观等。

2.5工程造价: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1482.9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6598.63万元,设计费约为727.54万元。

2.6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中心北区实验学校建设项目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具体专业包括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给水排水、强电弱电(含高低压配电设计)、暖通、消防、人防以及广场、绿化、道路、围墙等工程设计、绿色建筑设计专篇(不包含绿色建筑咨询)、装配式建筑设计(含装配式建筑设计专篇、装配率计算书等),以及项目所涉及工程设计相关的配合、验收等后续服务工作。

2.7设计工期要求: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确定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8质量要求:合格,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满足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2.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的要求之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财务要求:无。

3.3业绩要求:无。

3.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5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项目的设计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3.6其他要求: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本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4.参与项目投标的方式

本工程采用网上电子招标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5.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的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按本工程设计费用2%计算,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准,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

(一)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二)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

1)投标人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7.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7.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7.3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7.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7.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7.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递交。

8.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3参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8.4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异常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广东CA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或《翔晟PDF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

8.5按照《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评标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1]28号)文件要求,投标企业仍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评标专家将优先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托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项目评审具体工作,纸质投标文件作为备用文件使用。

9.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惠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规则》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11.联系方式

  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代建项目管理局

    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澳大道5

联 系 人:廖工

   话:0752-5556098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城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七楼C座右侧(仅限办公)

联 系 人:陈工

   话:0752-2285553

交易地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联系地址:惠州大亚湾科技创新园科技路1号创新大厦3

   话:0752-5190880

关键字:学校,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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