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7-21,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郑州巩义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巩义市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第四、五批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南-郑州-巩义,所属行业分类:办公,招标编号:巩财磋商采购-2021-126,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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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巩义市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第四、五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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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巩财磋商采购-2021-126 | ||||||||||||||||
2、项目名称:巩义市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第四、五批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3,999,016.94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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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项目概况:2021年巩义市米河镇米北村村组道路项目:新建510米长,5米宽,0.08米厚沥青道路一条;2021年巩义市康店镇庄头村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1000立方冷库一座,建设500立方水池一座,铺设PE75塑料管道500米;2021年巩义市西村镇李窑村安全饮水项目:新建500立方蓄水池1座,铺设PE75塑料管道720米。 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建设地点:巩义市境内。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2021年巩义市米河镇米北村村组道路项目; 二标段:2021年巩义市康店镇庄头村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021年巩义市西村镇李窑村安全饮水项目。 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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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工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一标段: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含临时,不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提供2021年1月份以来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须出具承诺书)。 二标段: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含临时,不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提供2021年1月份以来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须出具承诺书)。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河南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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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07月21日 至 2021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3.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磋商文件及资料,获取磋商文件后请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和签章软件,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08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不见面开标室(二机位),供应商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218.28.244.138:801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GYTF)须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凭CA密匙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yggzyjy.gov.cn)”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完毕。响应文件线上递交需进行CA认证。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08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不见面开标室(二机位)。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2.备注:(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评标委员会不再对投标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验证。所有投标单位不需提供证书原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2)所有投标人(供应商)应提前30分钟,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218.28.244.138:801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行远程开标的准备工作。 (3)所有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后,及时登记开标联系人信息,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确保投标文件解密、现场答疑澄清、多轮报价等活动能够正常进行(注:解密时间系统默认为30分钟,延时10分钟,40分钟内供应商未进行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详见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下载操作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并按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网络环境,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5)监督单位名称: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址:巩义市新华路85号 联系方式:0371-64389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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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巩义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 ||||||||||||||||
地址:巩义市政通路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6435331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 ||||||||||||||||
联系人:马奔、李硕 | ||||||||||||||||
联系方式:0371-60992507 0371-8668849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马奔 | ||||||||||||||||
联系方式:0371-60992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