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7-22,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合肥2021年肥东县公共体育设施设备采购第2包答疑回复[2021],所属区域:安徽-合肥-肥东县,所属行业分类:设备,采购业主: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招标编号:2021ADDHZ00141-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2021年肥东县公共体育设施设备采购(第2包)答疑回复
2021年肥东县公共体育设施设备采购(第2包)(项目编号:2021ADDHZ00141-2)答疑回复如下:
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年8月9日10点00分,开标地点变更为肥东县店埠镇得心路和四顶山路交叉口东南角双创中心大厦十四层开标2室。
疑问:在仔细阅读项目评分内容时发现评分表中提到的产品资质都要求投标人具有,我公司是小微企业没有相关重要资质,但是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相关资质,所以请问评分依据是具体怎么理解如只允许投标人,资质打分内容过多,是否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回复:经我单位认真研究讨论,现回复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详细评审”中“认证”变更为“投标人或所有产品制造商具有中国环境标志(II型)产品认证证书的,得3分”;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详细评审”中“履约能力”变更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
1.投标人或所有产品制造商是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得3分,投标人或所有产品制造商是国家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得6分。
注一:多次获奖仅计分一次并以最高得分计。
2.投标人或所有产品制造商获得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荣誉的,得3分。
3.投标人或所有产品制造商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3分;
4.投标人或所有产品制造商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得4分。
注二: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
(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注:招标文件中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一)项目单位:肥东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宋爱华
电话:0551-67751072
(二)招标代理机构: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吉
电话:0551-67758735
肥东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