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灌南县第二人民医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7-22,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连云港灌南县老年病医院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所属区域:江苏-连云港-灌南县,所属行业分类:医院,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灌南县第二人民医院,招标编号:3207242106090003,招标文件售价:3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灌南县第二人民医院(灌南县老年病医院)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242106090003 | 项目名称 | 灌南县第二人民医院(灌南县老年病医院)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7242106090003001001 | 标段名称 | 灌南县第二人民医院(灌南县老年病医院)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7月2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7月30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公告信息 |
灌南县第二人民医院(灌南县老年病医院)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南县第二人民医院(灌南县老年病医院)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行审经[2021]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南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代理人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灌南县新安镇苏州南路东侧、长江路北侧,毗邻硕项湖景区; 2.2 项目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20038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估算总投资约为3200万元。 2.3 招标控制价:5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应包括测量、勘察、设计等为完成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全过程的一切费用,包括按合同规定应完成的勘察设计费和后续服务费(招标配合与施工配合)、与勘察设计文件审查有关的一切费用。 2.4 设计周期:45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交勘测报告、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批复后 7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批复后 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内装方案确定以后,8日历天完成净化设计、内装修设计、管网总图设计、绿建设计、智能化设计。 2.5 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的场地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净化设计、内装修设计、管网总图设计、绿建设计、智能化设计、后续服务及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完成图纸审查,出具图审合格证书。;注:中标人应协助招标人完成与设计文件相关的报批和审批工作,施工过程的交底、中间及竣工验收、变更、技术指导、咨询及后续配合服务等。 2.6 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省、市现行规范、规定等进行设计,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3.3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有效期内);
3.4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近6个月(2021年1月-2021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的明细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有单位返聘合同及退休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 3.5 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完成过公共建筑类(不含厂房、仓库、住宅小区、地下工程)建筑设计(建筑面积≥5000m2或工程总投资额≥1900万元。提供设计合同及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等证明材料);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7月 22 日至2021年 7 月 30 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8月16日10 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9条的内容)。 7. 资格审查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 (5)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1年1月-2021年6月,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6)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完成过公共建筑类(不含厂房、仓库、住宅小区、地下工程)建筑设计(建筑面积≥5000m2或工程总投资额≥1900万元。提供设计合同及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等证明材料); (9)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5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8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8.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说明: 1、评标结束后,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时,除确认存在的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不调整评标基准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9.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南县第二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灌南县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连云港市海州区海宁中路8-1号楼二楼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系人:孙云孝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5151280120 电 话:15961398630 2021年 7 月 22 日 注意事项: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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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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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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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灌南县第二人民医院(灌南县老年病医院)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南县第二人民医院(灌南县老年病医院)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行审经[2021]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南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代理人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灌南县新安镇苏州南路东侧、长江路北侧,毗邻硕项湖景区; 2.2 项目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20038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估算总投资约为3200万元。 2.3 招标控制价:5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应包括测量、勘察、设计等为完成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全过程的一切费用,包括按合同规定应完成的勘察设计费和后续服务费(招标配合与施工配合)、与勘察设计文件审查有关的一切费用。 2.4 设计周期:45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交勘测报告、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批复后 7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批复后 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内装方案确定以后,8日历天完成净化设计、内装修设计、管网总图设计、绿建设计、智能化设计。 2.5 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的场地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净化设计、内装修设计、管网总图设计、绿建设计、智能化设计、后续服务及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完成图纸审查,出具图审合格证书。;注:中标人应协助招标人完成与设计文件相关的报批和审批工作,施工过程的交底、中间及竣工验收、变更、技术指导、咨询及后续配合服务等。 2.6 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省、市现行规范、规定等进行设计,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3.3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有效期内);
3.4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近6个月(2021年1月-2021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的明细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有单位返聘合同及退休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 3.5 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完成过公共建筑类(不含厂房、仓库、住宅小区、地下工程)建筑设计(建筑面积≥5000m2或工程总投资额≥1900万元。提供设计合同及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等证明材料);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7月 22 日至2021年 7 月 30 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8月16日10 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9条的内容)。 7. 资格审查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 (5)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1年1月-2021年6月,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6)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完成过公共建筑类(不含厂房、仓库、住宅小区、地下工程)建筑设计(建筑面积≥5000m2或工程总投资额≥1900万元。提供设计合同及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等证明材料); (9)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5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8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8.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说明: 1、评标结束后,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时,除确认存在的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不调整评标基准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9.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南县第二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灌南县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连云港市海州区海宁中路8-1号楼二楼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系人:孙云孝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5151280120 电 话:15961398630 2021年 7 月 22 日 注意事项: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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