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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岱山保障房片区绿道建设工程施工
2021-07-22 12:21:2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南京-雨花台区 招标业主/代理:  南京市雨花台区农业农村局/江苏正捷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7.22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南京市雨花台区农业农村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7-22,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岱山保障房片区绿道建设工程施工,所属区域:江苏-南京-雨花台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正捷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京市雨花台区农业农村局,招标编号:S32010103671581410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缺少]岱山保障房片区绿道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3201010367158141001 项目名称 岱山保障房片区绿道建设工程
标段编号 NNJ210322-01SG 标段名称 施工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1年7月22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1年7月29日
工程类型 其他工程
公告信息
编号: NNJ210322-01SG
1. 招标条件
        南京市雨花台区农业农村局建设项目岱山保障房片区绿道建设工程施工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审字[2020]37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05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05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江苏正捷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2.5 结构类型: 其他
        2.6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101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园林绿化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本次工程为新建、改建天保路东侧绿道、岱善路两侧绿道、西柿路北侧绿道、岱山东路东侧绿道、岱山南路南侧绿道4.9公里绿道。(具体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列明的全部工作内容)
        2.10 工程规模: 园林绿化面积:67103 m2;造价:1000.758237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08-13 09:30:00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07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绿化面积在200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金额在7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绿化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面积以进场交易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面积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1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业绩分
   业绩:1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8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7月22日9时33分到 2021年7月29日9时33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5、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6、本项目不设置企业园林绿化资质要求,投标企业无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但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7、本项目园林绿化企业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无需提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8.8、拟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以学历证书专业为准)。园林绿化专业指园林绿化工程规划、园林绿化设计、园林绿化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环境艺术等专业。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8.9、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编辑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营业执照;
(2)企业信用手册;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4)项目负责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5)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6)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1年01月至2021年06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必须编辑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8.10、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
8.1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12、本项目人员最低配置要求:根据宁建招字【2019】393号文,宁政规字【2019】4号文,对招标项目人员配置作出要求。本项目人员最低配置要求如下: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1人、技术负责人(园林绿化专业 高级(含)以上职称)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取样员)1人,造价员1人,共9人。项目人员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01月-2021年0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组成员属企业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 必须提供毕业证书(毕业证书需载明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 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13、业绩分(1分):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自2018年07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绿化面积在200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金额在7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面积以进场交易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面积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兼得。)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雨花台区农业农村局 代理机构:江苏正捷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宁水路199号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弘盛路1号弘阳旭日爱上城七区4栋802、803室
        邮       编:210012 邮       编:210031
        联  系  人:郝主任 联  系  人:古南明
        电       话:025-52883538 电       话:18252095342
        传       真:/ 传       真:025-5667998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553424228@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泰山新村支行
        账       号: 账       号:32001599000052502789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4499023、025-83753592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缺少]
编号: NNJ210322-01SG
1. 招标条件
        南京市雨花台区农业农村局建设项目岱山保障房片区绿道建设工程施工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审字[2020]37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05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05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江苏正捷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2.5 结构类型: 其他
        2.6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101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园林绿化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本次工程为新建、改建天保路东侧绿道、岱善路两侧绿道、西柿路北侧绿道、岱山东路东侧绿道、岱山南路南侧绿道4.9公里绿道。(具体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列明的全部工作内容)
        2.10 工程规模: 园林绿化面积:67103 m2;造价:1000.758237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08-13 09:30:00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07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绿化面积在200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金额在7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绿化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面积以进场交易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面积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1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业绩分
   业绩:1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8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7月22日9时33分到 2021年7月29日9时33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5、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6、本项目不设置企业园林绿化资质要求,投标企业无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但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7、本项目园林绿化企业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无需提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8.8、拟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以学历证书专业为准)。园林绿化专业指园林绿化工程规划、园林绿化设计、园林绿化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环境艺术等专业。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8.9、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编辑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营业执照;
(2)企业信用手册;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4)项目负责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5)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6)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1年01月至2021年06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必须编辑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8.10、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
8.1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12、本项目人员最低配置要求:根据宁建招字【2019】393号文,宁政规字【2019】4号文,对招标项目人员配置作出要求。本项目人员最低配置要求如下: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1人、技术负责人(园林绿化专业 高级(含)以上职称)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取样员)1人,造价员1人,共9人。项目人员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01月-2021年0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组成员属企业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 必须提供毕业证书(毕业证书需载明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 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13、业绩分(1分):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自2018年07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绿化面积在200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金额在7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面积以进场交易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面积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兼得。)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雨花台区农业农村局 代理机构:江苏正捷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宁水路199号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弘盛路1号弘阳旭日爱上城七区4栋802、803室
        邮       编:210012 邮       编:210031
        联  系  人:郝主任 联  系  人:古南明
        电       话:025-52883538 电       话:18252095342
        传       真:/ 传       真:025-5667998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553424228@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泰山新村支行
        账       号: 账       号:32001599000052502789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4499023、025-83753592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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