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7-27,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安庆2021年宿松县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公示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安徽-安庆-宿松县,所属行业分类:医院,中标商:安庆宏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CG-SS-2021-05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CG-SS-2021-054
二、项目名称:2021年宿松县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庆宏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经开区中山大道99号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柒万陆仟叁佰元整(1763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救护车 |
品牌 |
华通牌 |
规格型号 |
福特全顺V362国六汽油版 |
数 量 |
1台 |
单 价 |
1763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熊桂和、朱众犇、洪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固定金额3700元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82875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宿松县人民医院
地 址: 宿松县孚玉镇人民路
联系方式:13955614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5幢14号
联系方式:1539190678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冬青
电 话: 13955614333
十、附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开标一览表
中小企业申明函
宿松县人民医院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