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06,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通工业酸资源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0万吨/年有机无机复合肥、1.5万吨...,所属区域:江苏-南通,所属行业分类:其他,采购业主: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编号:A3206930324000104,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工业酸资源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0万吨/年有机无机复合肥、1.5万吨/年一氯甲烷和0.2万吨/年氯化钙水溶液)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3206930324000104 | 项目名称 | 工业酸资源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0万吨/年有机无机复合肥、1.5万吨/年一氯甲烷和0.2万吨/年氯化钙水溶液) | ||||||||||||||||
标段编号 | A3206930324000104001001 | 标段名称 | 工业酸资源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5万吨/年一氯甲烷)施工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8月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8月19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工业酸资源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5万吨/年一氯甲烷)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工业酸资源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5万吨/年一氯甲烷)已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通开发行审备【2021】2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开发区江山路998号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490平方米,露天占地面积约307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1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2021年 10 月至2022 年4月,施工总日期 150 日历天(含节假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土建、给排水、电气、消防等,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中所示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2投标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R企业近1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企业近3个月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8 月 6 日至 2021年8 月19 日 9 时30分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TPBidder/)”;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8 月19 日 9 时 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R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特别提醒:(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监督管理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联系方式:0513-81190156,邮箱:ntkfqggb@163.com。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西裙楼5楼行政审批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11.联系方式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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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工业酸资源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5万吨/年一氯甲烷)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工业酸资源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5万吨/年一氯甲烷)已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通开发行审备【2021】2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开发区江山路998号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490平方米,露天占地面积约307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1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2021年 10 月至2022 年4月,施工总日期 150 日历天(含节假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土建、给排水、电气、消防等,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中所示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2投标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R企业近1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企业近3个月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8 月 6 日至 2021年8 月19 日 9 时30分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TPBidder/)”;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8 月19 日 9 时 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R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特别提醒:(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监督管理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联系方式:0513-81190156,邮箱:ntkfqggb@163.com。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西裙楼5楼行政审批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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