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08,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韶关南雄市北城安置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韶关-南雄,所属行业分类:安置房,招标代理: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工程名称:南雄市北城安置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1.2 项目业主:南雄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3 项目批准部门: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1.5 项目代码:2020-440282-47-03-097368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企业自筹100%
1.7 招标人:南雄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雄市北城区二期安置地块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4.04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4栋16层住宅楼、2栋26层住宅楼、3栋28层住宅楼、3栋21层住宅楼及1栋29层住宅楼(一层~二层为商业部分)、配套用房、地下停车库(含人防工程)、小区道路广场、绿化亮化景观、电力工程、室外管网、电梯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等(具体以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1.3 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51953.91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内容为准):
(1)勘察部分:项目建设内容的相关地质勘查、工程勘察、超前钻勘察(如有)及项目地形现状测量;
(2)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规划、报建、施工等所需的所有建安工程等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室外市政附属、绿化亮化景观、边坡支护(如有)、一户一表高低压配电工程、光纤到户等满足项目全功能交付使用设计、本项目按照基本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具体以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为准))及施工图预算、施工图委托审查、工地现场服务、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及配合阶段验收及档案整理、协助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3)施工部分:按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和备案的施工图、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备案等),完成并配合发包人结算、负责工程缺陷保修以及发包人要求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但需提供一系列协调及配合服务)等。
2.2.2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和质量
2.3.1 工期: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期:共88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为180日历天;施工工期700日历天)。
2.3.2 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要求:符合建设部颁布的有关规划、建筑、市政设计的规范要求,并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经有资质的审图公司审图合格。
施工要求: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个,且均应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3.1.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资格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三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③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③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
①施工资质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设计资质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c、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d、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设计单位仅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的,应当自行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建筑专业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招标人同意,将其他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③勘察资质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a、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b、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
c、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3.2.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按以下标准确定:
(1)由国家住建部核发的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2)投标人提供了2020年7月1日前由国家住建部已受理的资质延期申请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资质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3)由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4)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了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3.相关人员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含电子注册证书)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2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3.3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3.4投标人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3.3.5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3人。
3.2.4.禁止投标条款:
3.2.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工程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工程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工程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工程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工程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招标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3.2.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拒绝原因 |
1 |
南雄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为本招标工程的招标人 |
2 |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工程的工可编制单位 |
3 |
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工程的初步设计单位 |
4 |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 |
3.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投标报名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在【交易指引】栏目中建设工程交易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V1》,了解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及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在【交易指引】栏目中综合类中下载《办理数字证书(CA)公告》及建设工程交易中下载《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了解具体办理方法。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投标保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两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按照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和上传银行保函电子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 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免费下载。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含可行性研究报告)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式为纸质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评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1.1 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1.2 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应为同一人。如果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确需临时另行委托他人的,投标人应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就以上情况形成书面变更声明(盖单位章),由重新委托的代理人带至现场一并递交。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3 投标人除递交投标文件外,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
(1)银行保函原件(适用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的);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两份清单)。
6.4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3)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的,但投标人发生本公告第6.1.2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6.5 因到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其记录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信息不符,或到场人员所持身份证不是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识辨信息损毁而无法读取等情况导致电子签到失败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7.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南雄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南雄市雄中公路雄州公园入口处东侧门前路左岸府城投公司办公楼
联系人:雷工
电 话:0751-3898005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29号4楼
联系人(部门):蒋工、王工
联系电话:0751-8846118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办公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1号开标室(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
联系人(部门):工程交易部
联系电话:0751-3860729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三楼
联系人(部门):建管股
联系电话:0751-3823847
招 标 人(盖章):南雄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6日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1年8月7日00时00分至2021年8月13日24时00分 |
2 |
网上报名 截止时间 |
2021年8月13日24时00分 |
3 |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
2021年8月17日16时00分 |
4 |
网上答疑 时间 |
2021年8月17日16时30分至2021年8月20日16时00分 |
5 |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8月26日09时30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2021年8月26日09时30分; |
6 |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
2021年8月27日09时30分 |
7 |
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 |
2021年8月27日08 时30分至2021年8月27日09时30分 |
8 |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1 号开标室(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 |
9 |
开标时间 |
2021年8月27日09时30分 |
10 |
开标地点 |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1 号开标室(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