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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市四院2021年第一批非乙类设备招标采购(第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2021-08-10 02:21:05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安徽-六安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1.08.09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10,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六安市四院2021年第一批非乙类设备招标采购第二次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安徽-六安,所属行业分类:设备,中标商:安徽捷胜商贸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FZ-2021061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FZ-20210615

二、项目名称:市四院2021年第一批非乙类设备招标采购(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6

供应商名称:安徽捷胜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金裕大道与城东路交叉口青网(六安)新经济科创园42216

中标(成交)金额:2916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听觉言语语言喉功能检测处理系统

品牌:见公告附件

规格型号:见公告附件

数量:见公告附件

单价:见公告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友权、彭红、唐军、白芳、权霞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费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住房公积金5,联系电话:0564-338380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六安市瑞梦花园二期1商业西楼)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皋城路90

联系方式:13965492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方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住房公积金5

联系方式:0564-3383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工

电 话:0564-3383801

十、附件
    1、投标分项报价表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安徽方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89


关键字:设备,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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