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10,公告主要内容为:昌吉新疆准东产教融合科技创新园室内环境检测服务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新疆-昌吉,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准东产教融合科技创新园室内环境检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屯河北路新天地商务港81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3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新疆准东产教融合科技创新园项目室内环境检测服务
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准东产教融合科技创新园项目室内环境检测服务,采购单位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新疆准东产教融合科技创新园项目室内环境检测服务。
2.项目地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3.项目内容及范围:本工程包含:1—6#宿舍楼、动力中心、人才公寓、实训楼、食堂、综合教学楼(东侧)、综合教学楼(西侧)、大礼堂、风雨操场,配电室等十五个单体工程,室外铺装、绿化、道路等;占地面积约362亩,总建筑面积约:10万㎡。
检测范围:检测范围: 室内环境现场检测否满足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验收规范的要求。
3.1、室内环境现场检测范围:1-6#宿舍、人才公寓、食堂、实训楼、综合教学楼(东侧)、综合教学楼(西侧)、大礼堂、风雨操场。
3.2、检测内容:包含氡(Rn-222)、游离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浓度等检测。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金额450000.00元。
5.服务时限要求: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交付成果性文件。
6.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付款方式:1、完成初稿并提交后,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预付款;2、服务成果经评审通过后,支付合同总金额60%的进度款,累计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3、评审通过一年后,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尾款,累计支付至后天总金额的100%。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企业是一般纳税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或者提供企业资信证明(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近两年的营业收入在400万元以上,提供近1年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纳税人证明材料和企业人员基本信息后附人员社保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4.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含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室内环境专项检测资质);并提供近三年同等业绩一项(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相关专业)(近半年社保明细)、项目人员:有环境检测证书6人以上(近半年社保明细);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需提供截图。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以投标人完整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页面“信息打印”内容并加盖公章为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10日-2021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10:00时-14:00,下午14:00-20:00(北京时间)在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屯河北路新天地商务港815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1.报名时由委托代理人携带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套,同时须携带原件备查)。
2.投标保证金:玖仟元整(小写9000.00元)。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21年08月10日10:00时-2021年08月12日20:00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名称: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阜康分公司、开户银行:新疆阜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户账号:808010012010107666982、开户行行号:(402885600012)。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室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2021年08月13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屯河北路新天地商务港821室)。
五、其他事项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4)政府采购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发展;5)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本项目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
若投标商和小微企业产品/服务制造商均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并且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则其评标价格=投标商报价中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部分*(100%-6%) +投标商报价中不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部分;否则,其评标价=投标报价。
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价格给予5%的扣除,则其评标价格=《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的价格部分*(100%-5%) +供应商报价中不属于《环境标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的价格部分:否则,其评标价=投标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林杰顾娜尔
联系电话:0994-2209928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屯河北路新天地商务港815室
2、采购人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候成国
联系电话:0994-6959263
地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贾淑云
监督投诉电话:0994-6928129
地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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