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11,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洛阳栾川县庙子镇人民政府庙子镇高崖头村道路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洛阳-栾川县,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编号:2021-07-78,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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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庙子镇高崖头村道路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新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栾川县鼎室山路28号大南沟特殊教育学校对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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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1-07-78 | |||||||||||
2、项目名称:庙子镇高崖头村道路工程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预算金额:938,800.00元 | |||||||||||
最高限价:9388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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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及数量: (1)采购内容:庙子镇高崖头村道路工程 (2)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资金来源:乡镇自筹资金 (4)项目地点:栾川县庙子镇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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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单位出具无在建工程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6月以来连续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3.5、投标人的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 3.6、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算起); 3.7、投标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将不予受理报名,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9、县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事劳动局)开具本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诚信证明;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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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08月11日 至 2021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河南新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栾川县鼎室山路28号大南沟特殊教育学校对面) | |||||||||||
3.方式: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书原件(留存相对应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 |||||||||||
4.售价:50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08月1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河南新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栾川县鼎室山路28号大南沟特殊教育学校对面)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08月1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河南新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栾川县鼎室山路28号大南沟特殊教育学校对面)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栾川县庙子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栾川县庙子镇 | |||||||||||
联系人:甘先生 | |||||||||||
联系方式:1993728196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新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定鼎门街377号宝龙城市广场17幢1-2501 | |||||||||||
联系人:史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678981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