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1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盐城实施特庸消防队站建设项目特庸镇政府专职消...,所属区域:江苏-盐城-射阳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3209242108100001,招标文件售价:305.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实施特庸消防队站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9242108100001 | 项目名称 | 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实施特庸消防队站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9242108100001-BD-001; | 标段名称 | 特庸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工程;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8月1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8月17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特庸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工程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实施特庸消防队站建设项目已由射阳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实施特庸消防队站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射行审投资审[2021]1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集,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特庸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特庸镇境内 2.1.2 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新建专职消防队站工程,训练塔工程,跑道、道路、围墙、雨污水管道等附属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1.3最高控制价:709.69万元 2.1.4工期要求:244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8月30日,竣工日期:2022年5月1日 2.1.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6 质量标准:合格 2.1.7 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县政务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1.6其他要求: 3.1.6.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三)、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1.6.2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6.3 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相关文件要求配备到位。 3.1.6.4 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2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 年 8 月11 日至 2021 年 8 月17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入围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网上发布。 9. 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 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 地址:射阳县特庸镇 联系人:沈宏平、耿鑫 联系电话:15371212273、1571510577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区希望大道中路22号海韵大厦2幢717室 联系人:刘静 联系电话:0515-82377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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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特庸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工程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实施特庸消防队站建设项目已由射阳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实施特庸消防队站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射行审投资审[2021]1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集,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特庸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特庸镇境内 2.1.2 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新建专职消防队站工程,训练塔工程,跑道、道路、围墙、雨污水管道等附属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1.3最高控制价:709.69万元 2.1.4工期要求:244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8月30日,竣工日期:2022年5月1日 2.1.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6 质量标准:合格 2.1.7 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县政务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1.6其他要求: 3.1.6.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三)、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1.6.2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6.3 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相关文件要求配备到位。 3.1.6.4 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2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 年 8 月11 日至 2021 年 8 月17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入围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网上发布。 9. 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 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 地址:射阳县特庸镇 联系人:沈宏平、耿鑫 联系电话:15371212273、1571510577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区希望大道中路22号海韵大厦2幢717室 联系人:刘静 联系电话:0515-82377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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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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