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淮安市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12,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淮安长江东西路淮州路 — 合肥路改造工程材料检测项目;,所属区域:江苏-淮安-淮阴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神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淮安市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编号:320804210425000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长江东西路(淮州路 — 合肥路)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8042104250002 | 项目名称 | 长江东西路(淮州路 — 合肥路)改造工程 | ||
标段编号 | 3208042104250002-BM-001; | 标段名称 | 长江东西路(淮州路 — 合肥路)改造工程材料检测项目;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8月1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8月24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公告信息 |
长江东西路(淮州路 — 合肥路)改造工程材料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3208042104250002-BM-001 长江东西路(淮州路 — 合肥路)改造工程材料检测项目已由淮发改投资[2021]3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淮安市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神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材料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长江东西路(淮州路 — 合肥路)改造工程材料检测项目;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长江东西路(淮州路-合肥路); (2)工程总规模:项目按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拟改造路段,长6900m,宽44 m(以上部分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核定的建筑功能和建设规模为准),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主要包括路基路面、雨污水、给水、绿化、路灯、安保等工程(以上部分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核定的建筑功能及建设规模为准)。 (3)检测费最高投标限价: 160万元(一期控制价为80万元,二期控制价为80万元); 注:①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控制价,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此招标控制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超出此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标,中标价不作调整; ②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本项目无论工程施工时间是否延长、项目实施期间各类材料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风险等均不另外计取试验检测服务费,也不对试验检测费用进行任何调整。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标段; (5)招标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对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见证检测,路基路面、雨污水、给水、绿化、路灯、安保等工程。(以上部分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核定的建筑功能及建设规模为准); (6) 检测周期:300天检测周期(一期约150天,二期约150天); (7)检测质量:合格,所有检测行为、结果均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及淮安市关于法人委托检测的规范、规程、标准、设计等相关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检测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报送招标人。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的检测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分期支付,根据单期工程进度独立支付,单期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至当期检测费合同价款的80%,余款在提供全套完整的检测资料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证书载明许可检测范围须包含以下几类:①见证类;②专项类(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等);③备案类(市政工程检测、建筑水电检测等),同时资质认定证书需具有给排水管道系统(缺陷位置、缺陷长度)检测等; (3)市场准入:根据“淮住建办[2017]1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的通知”要求,外地进淮检测机构需通过淮安市住建局获准备案。(提供通过备案的证明资料)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5)投标人的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人社部门为其出具的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连续缴纳任意6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以上人员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6)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7)投标人近两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建设单位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一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 (8)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10)自2019年8月12日以来,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11)自2020年8月12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12)自2021年5月12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获取 7.1获取时间:2021年8月12日至 2021 年8月24日。 7.2获取方式: 7.2.1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经认证的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 305 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CA 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 16 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 7.2.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2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24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8.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25日15时 00分; 8.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余同)登录地址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8.5招标文件从网上下载,投标文件也在网上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8.6开标地点: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8.7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诚信库资料,确保诚信库资料与评审材料原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8.8开标时间后,招标投标平台未接收到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人因CA锁故障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者解密后的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开评标系统的(开评标系统故障的情形除外),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 8.9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8.10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投标监管部门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淮安市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淮安市淮阴区北京东路颐和花园城建大厦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 13605239365 9.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神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阴区华侨新苑西门门面房三楼 联系人:唐德银 电话:13852328003 9.3围标、串标举报电话:0517-80859039
2021年8月1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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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长江东西路(淮州路 — 合肥路)改造工程材料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3208042104250002-BM-001 长江东西路(淮州路 — 合肥路)改造工程材料检测项目已由淮发改投资[2021]3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淮安市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神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材料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长江东西路(淮州路 — 合肥路)改造工程材料检测项目;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长江东西路(淮州路-合肥路); (2)工程总规模:项目按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拟改造路段,长6900m,宽44 m(以上部分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核定的建筑功能和建设规模为准),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主要包括路基路面、雨污水、给水、绿化、路灯、安保等工程(以上部分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核定的建筑功能及建设规模为准)。 (3)检测费最高投标限价: 160万元(一期控制价为80万元,二期控制价为80万元); 注:①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控制价,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此招标控制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超出此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标,中标价不作调整; ②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本项目无论工程施工时间是否延长、项目实施期间各类材料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风险等均不另外计取试验检测服务费,也不对试验检测费用进行任何调整。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标段; (5)招标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对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见证检测,路基路面、雨污水、给水、绿化、路灯、安保等工程。(以上部分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核定的建筑功能及建设规模为准); (6) 检测周期:300天检测周期(一期约150天,二期约150天); (7)检测质量:合格,所有检测行为、结果均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及淮安市关于法人委托检测的规范、规程、标准、设计等相关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检测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报送招标人。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的检测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分期支付,根据单期工程进度独立支付,单期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至当期检测费合同价款的80%,余款在提供全套完整的检测资料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证书载明许可检测范围须包含以下几类:①见证类;②专项类(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等);③备案类(市政工程检测、建筑水电检测等),同时资质认定证书需具有给排水管道系统(缺陷位置、缺陷长度)检测等; (3)市场准入:根据“淮住建办[2017]1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的通知”要求,外地进淮检测机构需通过淮安市住建局获准备案。(提供通过备案的证明资料)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5)投标人的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人社部门为其出具的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连续缴纳任意6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以上人员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6)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7)投标人近两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建设单位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一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 (8)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10)自2019年8月12日以来,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11)自2020年8月12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12)自2021年5月12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获取 7.1获取时间:2021年8月12日至 2021 年8月24日。 7.2获取方式: 7.2.1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经认证的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 305 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CA 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 16 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 7.2.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2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24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8.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25日15时 00分; 8.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余同)登录地址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8.5招标文件从网上下载,投标文件也在网上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8.6开标地点: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8.7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诚信库资料,确保诚信库资料与评审材料原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8.8开标时间后,招标投标平台未接收到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人因CA锁故障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者解密后的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开评标系统的(开评标系统故障的情形除外),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 8.9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8.10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投标监管部门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淮安市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淮安市淮阴区北京东路颐和花园城建大厦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 13605239365 9.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神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阴区华侨新苑西门门面房三楼 联系人:唐德银 电话:13852328003 9.3围标、串标举报电话:0517-80859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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